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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区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试行)

发布日期: 2020- 05- 29 15: 37 信息来源: 区科学技术局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科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政府信息,是指本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  政府信息应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 嘉兴市秀洲区科学技术局办公室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一)具体承办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二)维护和更新本局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组织编制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组织开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审查;

(五)本局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局各部门依据本制度规定,协助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五条 秀洲区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的指导、协调、监督、评议。 

第六条 获取政府信息公开不得侵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第七条 依据本制度提供政府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  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第八条 本单位的政府信息,除下列情形外,都应当予以公开:

(一)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

(二)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

(三)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

(四)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应当予以公开的政务信息包括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

1.组织机构:包括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机构以及下属单位信息;

2.政策文件:科技政策文件、政策解读信息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情况信息;

3.规划计划:发展规划和各类年度计划及总结;

4.工作信息:包括通知公告、工作动态、其他工作;

5.人事信息:包括人事任免、其他人事信息;

6.财政信息:包括财政预算、决算信息,“三公经费”及其它财政信息;

7.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第十条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秀洲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开;

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地址:嘉兴市秀洲区秀湖路725号5楼秀洲区科学技术局507办公室,邮编:314000,公开时间为:工作日(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为0573-82720172,传真0573-82717395;

第三章  操作程序

第十一条 依照本制度规定应当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局办公室组织统一对外公布。

第十二条 已归档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其他材料,由档案负责人对外提供查询服务;查询内容涉密的,按保密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保密审查。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对存在以下问题的由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构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一)应当依法公示未公示的;

(二)公示内容不规范、不准确的;

(三)提供虚假政府公开信息的;

(四)擅自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给组织和个人利益造成损失的;

(五)对监督机构的监督通知顶着不办,不主动整改信息公示问题的。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嘉兴市秀洲区科学技术局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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