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秀洲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0年5月2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秀洲区教育体育局。
邮箱:411845661@qq.com
联系电话:82720271;传真:82713185
邮政编码:314000
嘉兴市秀洲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5月16日
秀洲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20〕6号)、《嘉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嘉教办基〔2020〕16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营造和谐健康发展的教育生态,切实保障我区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现制定秀洲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落实公民同招政策、办好家门口的优质学校,全力打造秀洲“美好教育”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各学校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细则以及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要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线上“校园开放日”、张贴《招生公告》等形式,告知施教区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以及招生咨询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和平稳有序。
2.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根据“就近免试免费入学,划学区招生”要求,继续实行“零择校”政策。各公办学校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招生计划数按序统筹“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若施教区内户籍生源超过招生计划时,未录取学生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3.坚持控制起始年级班额。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求,从严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小学和初中学校原则上分别控制在40人、45人以内,学位资源紧缺的小学和初中分别不得超过45人、50人。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班额不得突破省定标准上限。
二、信息采集和报名登记
1.年龄要求。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必须年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虽年满6周岁但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儿童,须持有区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向施教区学校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并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凭原延缓上学申请表向所在学区学校提出入学申请。初中七年级新生为符合入学要求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信息采集。2020年,秀洲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全部通过统一的管理平台进行,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须于5月18日—25日登录“嘉兴市中小学幼儿园入学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报名平台,网址为:http://bmxt.zjjxedu.gov.cn)完成信息采集。5月26日—27日,符合政策优待和照顾的(含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台胞子女、华人华侨子女、援疆援藏援青干部子女以及回归浙商子女等)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须登录网络报名平台完成身份申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提请相关部门审核。
3.报名登记。6月13日—22日,凡申请入读秀洲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办学校、民办学校、新居民子女学校)一年级、七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须登录网络报名平台完成报名登记;6月23日—24日,向民办学校报名未成功的学生,由其监护人携带相关证件到区教育体育局教育科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6月28日,报名公办学校和新居民子女学校未通过网上报名平台审核的学生监护人须携带证件等到报名的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学校应严格审核相关材料,并将初审通过材料递交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复审后,再帮助因各种原因未能网上报名的学生的监护人完成网上报名。
三、招生办法和录取程序
(一)公办中小学
1.当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计划人数时,学校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同时区教体局根据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调剂其他学区的学龄儿童少年到学校入学。
2.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计划人数时,学校应先安排学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如有空余学位,可接受具有秀洲区户籍(不含塘汇、嘉北,下同)且父母在拟就读学校学区内有产权房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申请;如还有空位可接受具有市本级户籍且父母在拟就读学校学区内有实际入住产权房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申请。
3.同一类情况的登记人数超过学校计划人数时,学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同一套住房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提供一户家庭孩子入读学额”和“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的原则安排,未安排的学生由登记学校上报名册,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周边公办学校;学区外市本级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同一套住房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提供一户家庭孩子入读学额”和“父母房屋产权证取得时间先后顺序”的原则安排,未安排的不予调剂,并由登记学校负责及时做好告知工作。
4.户籍、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明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31日,申请到共有产权房所在学区就学的,监护人产权的份额必须达到51%及以上。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入学资格,并送有关部门处理。
5.7月12日-17日,公办学校分批次预录取在网上平台正常报名具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7月19-20日,公办学校预录取学生家长确认;7月26日-30日,公办中小学根据空余学位情况,录取在网上平台正常报名的调剂学生及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新居民学生。
(二)秀洲现代实验学校
严格按照《嘉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嘉教办基〔2020〕16号)和《关于做好嘉兴市本级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嘉教办基〔2020〕23号)工作要求实施,录取工作时间节点将根据报名人数情况,按照市本级统一安排时间执行。
(三)新居民子女学校
按照《秀洲区推进新居民子女积分制入学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秀洲政办发〔2020〕154号)、《2020年秀洲区新居民子女入学积分标准》(秀洲教体〔2019〕175号)和省标准化学校要求等相关规定,2020年申请入读秀洲区中、小学(包括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起始年级的新居民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必须参加秀洲区新居民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各学校根据核定的招生计划数,按“高积分优先”的原则,7月26日-30日录取在网上平台正常报名且符合入学条件的新居民子女。根据市政府《关于嘉兴市区创建全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的意见》(嘉政办发[2014]104号)文件要求,对新居民公交驾驶员子女申请积分制入学的,可免除居住证和连续缴纳社保的年限要求。
四、其他事项
1.各学校于6月5日前报送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各学校招生细则经区教体局审核同意后在6月10日前由各学校向社会公布。
2.公办中小学于8月7日前完成一年级、七年级新生材料审核并公示拟录取新生名单,于8月15日前报送录取学生名单和招生工作小结。各学校于8月26日起进行新生电子学籍注册,9月10日前报送新生学籍名册。
3.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适龄视障儿童、少年到省盲人学校报名入学,中度听障、智障儿童、少年到嘉兴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适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由所在施教区学校负责送教上门并按规定建立学籍。
4.各初中学校在学生报到时要及时告知相关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及推荐市本级普通高中定向分配生等升学规定和政策,同时将政策宣传中的过程性材料纸质留档备查。
5.2020年开始,普通义务教育学校停止招收各类特长生。少年儿童体育专门学校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可按现行方式招生,可进行体育术科测评,但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
6.新居民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以镇(街道)为单位,符合相关条件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居住证办理镇(街道)申请;根据嘉政发〔2008〕76号文件精神,非在我区办理居住证的新居民应向居住地(与居住证一致)所在区申请入读。
7.因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变化需转到我区公办中小学非起始年级就读的,由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于7月10日-11日凭监护人产权证、家庭户口簿、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到户籍所在地学校确认登记信息。若学额未满,凭相关材料办理转学手续;若学额已满,由学校统一汇总后于7月15日上报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学年中途和毕业班学生一般不予转学,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准转学。插班生转学不需登陆中小学招生管理系统。
五、相关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教体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监督小组。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严格招生纪律、严格录取程序,切实保障招生工作的平稳有序和公平公正。
2.严格执行网络报名。各中小学必须严格执行“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严格实施网络报名和平台招生。因防控疫情需要,各中小学不再开展现场“校园开放日”活动,经区教体局内容审核后可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学校招生宣传材料发布前必须报经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备案任何学校不得要求已通过网络报名成功的学生再来现场报名,更不得借机要求学生来现场提供书面材料。严格禁止“平台外”招生,任何学校“平台外”私下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3.全面规范办学行为。义务教育中小学要严格执行平行分班要求,均衡编班,合理配备师资。学校均衡编班时要做到有方案、有公示、有不少于招生计划数1%的家长代表现场监督。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经物价部门审核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或接受实物捐赠。凡是民办学校招收的学生均应向学校全额缴纳学费,如学校对有关学生实行学费减免,减免的费用由学校举办者承担。
4.不断强化监督问责。区招生监督工作小组将加大对各学校招生工作的督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对于违规违纪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
招生咨询电话:区教体局教育科 82720271、82717175
招生监督电话:区纪委区监委第四纪检监察组 82722697
区教体局组织人事科 82720195
附件:
1.2020年秀洲区公办中小学学区划分
2.2020学年秀洲区小学学校招生计划
3.2020学年秀洲区初中学校招生计划
4.2020年嘉兴市本级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5.嘉兴市本级新居民公交驾驶员子女入读优待申请表(义务教育)
6.“嘉兴市中小学幼儿园入学管理系统”访问路径
嘉兴市秀洲区教育体育局
附件1:
2020年秀洲区公办中小学学区划分
一、公办小学学区划分
学 校 | 学区范围 | |
秀洲实验小学 | 北郊河以东,昌盛路以西,运河以北范围内的新城街道亚都社区、春晓社区。 | |
友谊小学 | 天河社区、建明社区、友谊社区、花园社区(花园小区、东升苑)、金域兰庭。 | |
上外秀洲外国语学校 | 加创路以东,新塍塘河以南,北郊河以西,运河以北范围内的新城街道中山社区和高照街道运河社区、秀清社区、秀洪社区、陶泾村、象贤村。 | |
浙江师范大学秀洲国家高新区教育集团 | 东校区(浙师大附属秀洲实验学校) | 新城街道辖区内秀湖路以东,牛溪洋、雁泾港以南,北郊河以西,新塍塘河以北范围内的东升社区、秀湖社区、成秀社区(仅含九里花苑)、九里村(含拆迁安置在金盛花苑小区)、木桥港村、义庄村。 |
西校区(高照实验学校) | 1.加创路以西范围内的高照街道高桥社区、新义村、高家桥村、荫家桥村; 2.新塍镇陡门村、火炬村。 | |
上海世外教育附属嘉兴秀湖实验学校 | 新城街道辖区内竹管泾港以东,新桥港以南,秀湖路以西,新塍塘河以北范围。 | |
各镇小学 | 镇域施教区范围。 | |
备注 |
二、公办初中学区划分
学校 | 学区范围 | |
上外秀洲外国语学校 | 加创路以东,新塍塘河以南,昌盛路以西,运河以北范围内的新城街道亚都社区、春晓社区、中山社区和高照街道运河社区、秀清社区、秀洪社区、陶泾村、象贤村。 | |
浙江师范大学秀洲国家高新区教育集团 | 东校区(浙师大附属秀洲实验学校) | 新城街道辖区内秀湖路以东,牛溪洋、雁泾港以南,北郊河以西,新塍塘河以北范围内的东升社区、秀湖社区、成秀社区(仅含九里花苑)、九里村(含拆迁安置在金盛花苑小区)、木桥港村、义庄村。 |
西校区(高照实验学校) | 1.加创路以西范围内的高照街道高桥社区、新义村、高家桥村、荫家桥村; 2.新塍镇陡门村、火炬村、大通村。 | |
上海世外教育附属嘉兴秀湖实验学校 | 新城街道辖区内竹管泾港以东,新桥港以南,秀湖路以西,新塍塘河以北范围。 | |
各镇初中学校 | 镇域施教区范围。 | |
备注 |
附件2:
2020学年秀洲区小学招生计划
学校 | 计划班级数 | 计划招生人数 | 招生咨询电话 | 学校性质 | ||
秀实教育集团 | 秀洲实验小学 | 7 | 315 | 83387878、83387868 | 公办 | |
秀洲区麟湖小学 | 11 | 440 | 83866453、83387960 | 公办 | ||
上外秀洲外国语学校 | 15 | 675 | 83385585、89997343 | 公办 | ||
浙江师范大学秀洲国家高新区教育集团 | 东校区(浙师大附属秀洲实验学校) | 6 | 240 | 89990485、89991705 | 公办 | |
西校区(高照实验学校) | 4 | 160 | 83522528 | 公办 | ||
上海世外教育附属嘉兴秀湖实验学校 | 3 | 120 | 13311626113 | 公办 | ||
友谊小学 | 3 | 120 | 83854605、83854600 | 公办 | ||
磻溪教育集团 | 6 | 240 | 83615575、83401079 | 公办 | ||
磻溪教育集团八字小学 | 2 | 80 | 83593314、83593322 | 公办 | ||
磻溪教育集团洛东小学 | 2 | 80 | 83593330 | 公办 | ||
磻溪教育集团桃园小学 | 2 | 80 | 83593352 | 公办 | ||
磻溪教育集团新农小学 | 1 | 40 | 83593345 | 公办 | ||
磻溪教育集团曙光小学 | 1 | 45 | 83615826 | 公办 | ||
梅里小学 | 7 | 315 | 83244913、83604062 | 公办 | ||
南湖希望小学 | 3 | 120 | 83300041 | 公办 | ||
建设中心小学 | 6 | 240 | 83381581、83321103 | 公办 | ||
印通小学 | 12 | 510 | 83363663、83365900 | 公办 | ||
王江泾镇中心小学 | 6 | 270 | 83744378、83744517 | 公办 | ||
王江泾镇民主小学 | 2 | 80 | 83721596 | 公办 | ||
王江泾镇田乐小学 | 2 | 80 | 83800524 | 公办 | ||
王江泾镇逸夫小学 | 2 | 80 | 83671364 | 公办 | ||
王江泾镇虹阳小学 | 2 | 80 | 83588024 | 公办 | ||
王江泾镇金跃小学 | 1 | 40 | 82282592 | 公办 | ||
王江泾镇长虹小学 | 2 | 90 | 83725885 | 公办 | ||
王江泾镇实验学校 | 3 | 120 | 82237011、82237493 | 公办 | ||
油车港镇中心小学 | 2 | 80 | 82626285 | 公办 | ||
蓝天二校 | 2 | 90 | 83247229 83312202 | 新居民子女学校 | ||
王店镇春蕾学校 | 3 | 135 | 82237011、82237493 | 新居民子女学校 | ||
洪合镇新民学校 | 待定 | 待定 | 83362599 | 新居民子女学校 | ||
新光学校 | 2 | 90 | 83528559 | 新居民子女学校 | ||
王江泾精英学校 | 3 | 135 | 82281108 | 新居民子女学校 | ||
油车港镇栖真学校 | 3 | 135 | 89979198 | 新居民子女学校 | ||
合计 | 126 | 5325 | --- | --- |
附件3:
2020学年秀洲区初中学校招生计划
学校 | 计划班级数 | 计划招生人数 | 招生咨询电话 | 学校性质 | |
上外秀洲外国语学校 | 10 | 450 | 82287288、89997320 | 公办 | |
浙江师范大学秀洲国家高新区教育集团 | 东校区(浙师大附属秀洲实验学校) | 6 | 270 | 89993939、89990496、89991075 | 公办 |
西校区(高照实验学校) | 4 | 160 | 83524008 | 公办 | |
上海世外教育附属嘉兴秀湖实验学校 | 3 | 120 | 13311626113 | 公办 | |
王店镇中学 | 8 | 320 | 83387616、89990076 | 公办 | |
建设中学 | 4 | 160 | 89992614、83381594 | 公办 | |
洪合镇中学 | 7 | 315 | 89977134、89977131 | 公办 | |
新塍镇中学 | 10 | 400 | 83670636、83670656 | 公办 | |
王江泾镇中学 | 8 | 360 | 83852566、83852577 | 公办 | |
王江泾镇实验学校 | 5 | 200 | 89970280 | 公办 | |
油车港镇中学 | 12 | 500 | 82237447、82237893 | 公办 | |
合计 | 77 | 3255 | --- | --- |
附件4:2020年嘉兴市本级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日 期 | 内 容 | 备注 |
5月10日左右 | 公布2020年市本级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 | |
5月18日—25日 | 嘉兴市范围内,所有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办学校、民办学校、新居民子女学校)一年级、七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登录“嘉兴市中小学幼儿园入学管理系统”完成信息采集。 | 未完成采集的须在预报名时补齐信息采集 |
5月20日左右 | 市本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园云开放”上线。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链接。 | 学校不得提早进行宣传 |
5月26日—27日 | 各类政策优待对象的监护人登录网络报名平台进行身份申报 | |
6月1日前 | 南湖区、秀洲区、经济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步公布2020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含招生计划、学区划分等) | |
6月13日-22日 | 符合在市本级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登录“嘉兴市中小学幼儿园入学管理系统”报名 | 政策优待对象从政策生入口报名 |
6月23日-24日 | 向民办学校报名未成功的学生,由其家长携带相关证件到报名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 地点:三区教育部门 |
6月28日 | 报名公办学校和新居民子女学校未通过网上报名平台审核的学生监护人须携带证件等到申请报名的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学校应帮助因各种原因导致网上报名不成功的学生完成网上报名并审核相关材料 | 地点:申请的学校 |
6月30日左右 | 参加电脑派位学生名单公示(3天),公示地点为网络报名平台 | |
7月3日左右 |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 |
7月4日-5日 | 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监护人通过网络报名平台选择确认或放弃,决定是否入读被录取的民办学校。 | 不选则视为确认 |
7月6日-7日 | 因学生放弃民办学校录取资格导致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民办学校补录。 | |
7月15日 | 第一阶段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申请全市补招截止日 | |
7月12日-17日 | 公办学校通过网络报名平台按批次录取 | |
7月19日-20日 | 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监护人通过网络报名平台选择确认或放弃,决定是否入读被录取的公办学校。 | 不选则视为确认 |
7月21日 |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补招报名 | 已被录取完成确认(含视为确认)的不能再报名 |
7月24日 | 补招报名人数超出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 |
7月25日 | 被民办学校补招录取的学生监护人通过网络报名平台选择确认或放弃 | 不选则视为确认 |
7月26日-30日 |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录取和新居民子女学校录取。 | |
7月31日 | 市本级中小学招生工作结束 | |
8月1日前 | 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
附件5:
嘉兴市本级新居民公交驾驶员子女入读优待申请表
(义务教育)
子女 基本 情况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
户籍 所在地 | 区(县)街道(镇)社区(村)
| |||||||||||
居住地址(与居住证一致) | ||||||||||||
申请人 基本 情况 | 姓名 | 性别 | 联系方式 | |||||||||
其他法 定监护 人情况 | 姓名 | 性别 | 联系方式 | |||||||||
户籍所在地 | 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 | |||||||||||
申请 理由 |
签名: 年月日 | |||||||||||
市公交公司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区公安分局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或(区)教育行政部门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此表一式四份,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区公安分局、市公交公司和学校各一份。
附件6:
“嘉兴市中小学幼儿园入学管理系统”访问路径
1.通过“浙里办”APP“嘉兴入学一件事”接口;
2.嘉兴教育官网 (http://www.jxedu.net.cn/)悬浮窗口链接;
3.嘉兴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嘉兴教育发布 ;
4.直接进入“嘉兴市中小学幼儿园入学管理系统”(https://bmxt.zjjxedu.gov.cn)主页面;
5.南湖区、秀洲区、经开区教育部门微信公众号;
6.扫描“嘉兴市中小学幼儿园入学管理系统”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