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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区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

发布日期: 2020- 05- 15 16: 57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制度

本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本行政机关负责日常信息公开作机构的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都应当主动如实向社会公开;

(二)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三)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在有效载体上公开发布,并应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互联网上的政府网站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以其规定

(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获得政府信息的,可以采用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本局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必须描述清楚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内容特征,以便本局工作人员查询

()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本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经批准予以公开。 下列信息不予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三)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四)行政机关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一)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二)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三)依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四)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五)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局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六)本局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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