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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区高水平推进美丽城镇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0- 04- 10 17: 00 信息来源: 区美丽城镇办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高水平推进美丽城镇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高质量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推动乡村振兴,建设美丽秀洲,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高水平推进美丽城镇建设的意见》(浙委办发〔2019〕52号)和《嘉兴市高水平推进美丽城镇建设实施方案》(嘉委办发〔2019〕69号),结合秀洲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全面争当全市首位战略排头兵,加快打造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大力弘扬红船精神、浙江精神和“勤善和美、勇猛精进”的新时代嘉兴人文精神,按照以人为本、融合发展、统筹兼顾、彰显特色、改革创新、分类推进、久久为功的原则,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着眼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和现代化建设,全面实施五大行动,努力建设环境美、生活美、产业美、人文美和治理美的美丽城镇,加快形成城乡融合、全域美丽,具有浓厚“红船味”“秀洲味”的城镇新格局,打造新时代的诗画江南城镇群,为建设美丽嘉兴提供秀洲样板。

二、主要目标

以全区所有建制镇为主要对象,以建成区为重点,兼顾辖区全域,统筹推进城镇村三级联动发展、一二三产深度融合、政府社会群众三方共建共治共享,将全区五个镇打造成功能便民环境美、共享乐民生活美、兴业富民产业美、魅力亲民人文美、善治为民治理美的幸福家园。

到2020年,在所有城镇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王店镇、王江泾镇率先达到美丽城镇省级样板要求。

到2021年,新塍镇、油车港镇达到美丽城镇省级样板要求,洪合镇达到以“十个一”为标志的美丽城镇基本要求,基本形成以城镇政府驻地为中心,宜居宜业、舒适便捷的镇村生活圈,基本形成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

到2035年,美丽城镇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全区所有城镇高水平全面建成美丽城镇,形成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美丽城镇群。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设施提升行动,实现功能便民环境美

1. 深化环境综合整治。巩固深化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整治环境卫生、城镇秩序和乡容镇貌,消除“脏乱差”现象。深入推进“三改一拆”行动,积极创建“无违建区”。综合治理空气环境、河湖水域,防治噪声污染、农业污染,加强固体废弃物处置,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建设美丽载体,积极打造美丽民居、美丽庭院、美丽街区、美丽社区、美丽厂区、美丽河湖和美丽田园等。创建园林城镇、森林城镇、森林乡村,持续推进“一村万树”行动。(责任单位:区妇联、区经济信息商务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文旅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三改一拆”办)

2. 构建现代化交通网络。优化路网结构和交通组织,推进区域交通一体化建设,实现与城市和周边城镇互联互通,城镇与重要对外交通节点实现15分钟快速接驳,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积极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镇创建培育工作,每个镇至少建成一条快速便捷的对外交通通道。高标准打造城乡公交系统,从规模、功能、形象等方面全面升级现有乡镇公交枢纽站,使公交枢纽站与城镇特色相融合,统一配建港湾式公交停靠站和电子站牌。进一步延伸行政村公交通村深度,提高群众乘车便捷性。合理配建停车设施,有效保证停车泊位供给。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智能交通系统。合理布局绿道网和慢行交通系统,构建近距离慢行交通网。因地制宜发展水运交通。(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

3. 推进市政设施网络建设。加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统筹推进各类市政管线敷设,鼓励开展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建设。全面提升供水水质,保障供水安全,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因地制宜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推进城镇建成区雨污分流改造和污水管网改造,实现“污水零直排”,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全覆盖、出水水质全达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全覆盖,每个城镇建成一张健全的雨污分流收集处理网。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加强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系统建设,每个城镇建成一张完善的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网。推广运用生态技术,建设海绵城市。推进“厕所革命”,改造提升城乡公共厕所,实现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普及清洁能源,完善消防服务、防洪排涝、应急避灾等设施。(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文旅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分类办)

4. 提升城镇数字化水平。坚持多用数据、少用资源,加快网络设施数字化迭代,积极推广民生领域服务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整合信息资源,加强城镇管理、交通管理等数字化平台建设,推进“城市大脑”向城镇延伸。提高5G网络城镇覆盖率、4K/8K超高清承载能力,实现“最多跑一次”进家庭,全面建成智慧广电。深入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形成城乡一体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网络。深入推动平安乡村、智安小区、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经济信息商务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文旅局、区政务数据办)

(二)实施服务提升行动,实现共享乐民生活美

1. 提升住房建设水平。有序开展镇中村、镇郊村改造,城镇建成区严格控制新建单家独户的农民自建房。大力提升住房市场供给品质,优化空间布局,促进住房供需平衡、职住就近平衡。加强农房建设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推进农村住宅试点建设,打造具有地域特征、时代风貌的江南民居。加强建筑科技创新与应用,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

2. 加大优质商贸文体设施供给优化城镇商贸服务功能,加强商贸综合设施建设,充分挖掘既有商贸设施潜力,推进老字号品牌的创新与传承,推动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发展,积极培育新零售新业态,建设商贸特色街,推进放心餐饮单位建设。每个镇至少建成一个功能复合的商贸场所。加大乡村星级农贸市场建设力度,提升发展专业市场,2020年所有镇实现一星级农贸市场全覆盖。完善图书馆、社区文化家园、文体综合服务中心、电影院、体育场馆、文化广场、小镇客厅等公共文体设施,每个镇至少建成一个开放共享的文体场所。依托特色和优势,打造特色运动休闲小镇、体育服务综合体、非遗主题小镇、文化创意街区、民俗文化村等。(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经济信息商务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

3. 提升医疗健康服务水平。深入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以强化急救、全科、儿科、老年病科、康复护理和中医药等服务为重点,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条件和能力,实现基本医疗服务能力达标升级,建设健康乡镇,每个镇建成一个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4. 促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推进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构建城乡全覆盖、质量有保证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高办园质量。大力发展城乡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倡导终身学习新风尚。农村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达标率98%以上,农村等级幼儿园比例达到95%以上,每个镇拥有1所公办幼儿园,构建一个优质均衡的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体系。(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

5. 加大优质养老服务供给。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扩面与提档并举,每个镇至少建有1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发展智慧养老服务,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能力,鼓励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推进医养结合、康养服务。鼓励家政、护理等机构进社区,发展面向城乡的区域养老服务。(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商务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局)

(三)实施产业提升行动,实现兴业富民产业美

1. 整治提升“低散乱”。大力整治以“四无”为重点的“低散乱”企业或作坊,强化市场倒逼,推动企业或作坊区域集聚化、生产清洁化、管理规范化。2020年当年整治提升“低散乱”企业或作坊120家,到年底基本完成“低散乱”问题企业(作坊)治理,推进监管整治常态化。(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

2. 搭建主平台。统筹城乡产业布局,推进镇域产业集聚。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完善激励与倒逼机制,提升小微企业园建设水平,两年内建设提升小微企业园3个。引导特色企业入园集聚,打造集群化和规模化产业发展平台。高质量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发展,打造产业集群与创业创新平台。加大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力度,加快农业经济开发区和特色农业强镇建设,创建省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2个。(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信息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文旅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

3. 培育新业态。强化产镇融合,因地制宜培育多元融合主体,发展多类型融合业态,推动镇村联动发展。加快提升传统产业,提高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大力发展信息服务、研发设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快构建现代物流体系,培育发展农村新型电子商务。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乡贤回归创业。(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信息商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四)实施品质提升行动,实现魅力亲民人文美

1. 彰显人文特色。注重文明传播、文化传承,保护好城镇格局、街巷肌理和建筑风貌。进一步做好“秀洲八景”改造提升和宣传推介工作,强化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与科学利用,保护古遗址,整饬老街区,修缮老建筑,改造老厂房,保护利用传统村落,培育培养乡土工匠。加强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与传承,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项目,推进地名文化保护,展示人文内涵,打造一镇一展示馆(记忆馆、非遗馆等)。全面落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积极组织开展以社区为单元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实现常住人口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体现人文关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文旅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

2. 推进有机更新。实施城镇有机更新,采用微改造、微更新方式,推进城镇物质更新与功能更新,全面提升人居环境品质。注重整体风貌设计,精心设计建设重要建筑,塑造具有传统风韵、人文风采、时代风尚的城镇特色风貌。按照未来社区的理念推进老旧小区和智慧小区的改造,完善配套设施,积极发展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助餐、保洁等现代生活服务业,建设功能复合、便民惠民的邻里中心。以绿道等慢行通道为主线串联整合各类开敞空间,打造蓝绿交织、水城共融的优美环境,每个镇建成一条串珠成链的美丽生态绿道,每万人拥有绿道1公里以上,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0%以上。加快构建舒适便捷、全域覆盖、层级叠加的5分钟社区生活圈、15分钟建成区生活圈和30分钟辖区生活圈,每个城镇建成一个高品质的镇村生活圈体系。(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信息商务局、区教育体育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文旅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

3. 强化文旅融合。推动文化旅游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多层次、广范围、智能化的文化旅游服务设施。建设星级酒店、快捷酒店或舒适型旅馆,培育特色鲜明、丰富多元的精品民宿和精品农家乐,每个镇至少拥有1个星级酒店或快捷酒店,建设2个以上旅游风情小镇,积极推进旅游风情小镇、景区镇、景区村、精品线建设。(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文旅局)

(五)实施治理提升行动,实现善治为民治理美

1.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参照执行《浙江省城市景观风貌条例》,制定城镇风貌、环境卫生、城镇秩序、线乱拉治理等长效管控标准,实现城镇精细化管理。加强区域统筹,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管护机制。(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商务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文旅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

2. 全面提升公民素养。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点)凝聚群众、引导群众的作用,深化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唱响“红动秀洲 全城志愿”服务品牌。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以志愿服务为基本形式开展理论宣讲进农家、核心价值观普及、优秀传统文化滋养、移风易俗、邻里守望等帮扶行动,不断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实现文明镇村全覆盖。(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民政局、区文旅局)

3. 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党建为引领,深入推进“网格连心、组团服务”,深化完善基层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进基层安全与防灾治理体系建设,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统领,深化“基层治理四平台一中心一网格”建设,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基层站所建设,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每个镇所辖50%以上的村(社区)创建成为“三治融合”示范村(社区),每个镇建成一个现代化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政务数据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成立美丽城镇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区美丽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实行集中办公,实体化运作,负责具体工作。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实行分工负责。各镇是美丽城镇建设的实施主体,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美丽城镇建设。(责任单位:各镇党委和政府,区美丽城镇办)

(二)强化规划引领。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厘清小城镇在城镇体系中的功能、地位与作用。邀请国内外设计大师和知名设计单位参与城镇总体城市设计,推进重要街区、重要地段和重要节点城市设计全覆盖,高起点编制运河沿线3个古镇的总体城市设计,推进城镇特色发展。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先设计后施工,强化规划设计的引领作用。依据省美丽城镇建设指南和省美丽城镇建设评价办法,结合秀洲实际,研究细化实施细则,按年开展绩效评估。(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美丽城镇办)

(三)落实要素保障。各镇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每个城镇聘请首席设计师,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周期的美丽城镇建设技术专家服务机制。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城镇发展的财政体制,支持全区美丽城镇建设。创新美丽城镇建设投融资机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国资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美丽城镇建设,形成“1+1+1”(一个镇一个首席设计师一个运营团队)的美丽城镇建设机制。建立美丽城镇建设项目库,年度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美丽城镇建设用地,探索建立与亩均挂钩的用地指标差异化分配机制。加快人口集聚,实施鼓励性的落户政策,全面落实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的财政政策和用地政策。采取撤村改居、镇村行政区划调整等方式,整合美丽城镇发展空间,促进资源要素集聚。按照依法放权、权责一致、能放则放的原则,因地制宜赋予城镇社会管理权限。(责任单位:各镇党委和政府,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美丽城镇办)

(四)完善推进机制。建立区级领导联系服务制度,及时协调解决美丽城镇建设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建立工作通报交流制度,定期上报工作进度情况,定期组织交流学习,推广成功经验。建立干部挂职制度,选派年轻优秀干部到平台和基层挂职锻炼。将美丽城镇建设纳入区对镇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推动美丽城镇建设做深做实。每年开展美丽城市建设综合评价,对美丽城镇建设成效突出的镇予以褒扬激励。责任单位: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美丽城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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