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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411ZF000000/2020-17348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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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生成日期: | 2020-04-10 09:11:16 |
文号: | 来源: |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索引号: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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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
发布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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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发布日期:2020-04-10 09:11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的通知》(浙农种发〔2020〕4号)和《嘉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的通知》文件精神和任务要求,为进一步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巩固提升粮食产能,保障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结合秀洲实际,秀洲区拟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粮食生产补贴的若干政策》,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5月27日下班前反馈至嘉兴市秀洲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地址:三塔路239号秀洲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联系人:赵汲
电话:83675852
电子邮箱:anxious119@dingtalk.com
传真:83675856
一、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与保护,增加粮食生产补贴
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稻麦复种(包括水稻、大小麦)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在省每亩120元,市每亩30元(市区1:1配套)政策的基础上,按实际种植稻麦的面积再给予每亩40元补贴(其中区财政补贴20元,镇财政补贴20元)。粮食生产功能区外种粮大户参照执行。
增加政策说明:1.种粮效益持续低下,稳定粮食生产责任重大,今年我区要确保完成粮食播种面积31.5万亩(其中晚稻19.9万亩)难度很大。加大粮食生产补贴可提高种粮农民的生产积极性。2.省市各级纷纷出台相关政策,省级规模种粮补贴比往年增加20元/亩,市首次出台规模种粮补贴为30元/亩。
资金测算:根据2019年实际粮补面积,我区种粮大户种植稻麦21.6万亩,2020年预计稻麦种植面积较去年增加约4万亩左右,区财政共计资金896万元。
二、切实巩固秸秆禁烧成果,鼓励稻麦秸秆还田综合利用
对由村统一组织管理,整村组织对散户秸秆实行机械翻耕还田的村,根据散户稻麦复种面积,给予每亩80元的补贴,其中区财政补贴40元,镇财政补贴40元。
增加政策说明:1.2016年市农业部门与财政部门联合出台有相关政策,对落实秸秆禁烧工作,全年没有发生秸秆露天焚烧的村,按照产生秸秆农作物种植面积2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同时,我区也有相关政策,由村统一组织管理,对散户晚稻、大小麦、油菜秸秆实行机械翻耕还田的,按60元/亩进行补助。2019年起,市级相关政策取消。2.今年粮食生产面积预计比去年新增4万亩左右,粮食播种面积增加后秸秆产生量也大幅增加,秸秆禁烧工作存在一定的压力。3.秸秆翻耕、离田等综合利用成本增加,翻耕费、人工费均有增加,且散户面积小而分散,自行叫农机组织进行翻耕难度大、效率低,故由各村负责集中组织秸秆翻耕等综合利用,补贴也发放到村。
资金测算:2020年预计散户稻麦复种面积为6万亩左右,共需区财政补贴资金240万元。
三、加大旱粮种植补贴力度,增加旱粮生产示范奖励补助
全区25个旱粮生产示范村,区财政给予共计50万元经费,按照旱粮种植完成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