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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区骨灰安息堂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发布日期: 2020- 02- 04 09: 5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区民政局

为加强殡葬管理,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骨灰安息堂建设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关于印发〈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民发〔201877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意见》(浙委办发〔201472)文件精神和《关于印发嘉兴市秀洲区骨灰安息堂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秀洲民〔201771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文明殡葬建设为主题,以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和建设绿色生态节地型殡葬设施为着力点,推进骨灰安息堂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依法监管力度,树立殡葬文明新风,努力发挥殡葬工作在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二、目标任务

力争用三年时间(20202022年),全区完成13个骨灰安息堂的改造提升任务,建成一批环境优美、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设施完善、服务周到的骨灰安息堂,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丧葬需求。

三、计划安排

2020年,完成王江泾镇虹阳安息堂改造提升、王江泾镇南汇安息堂扩建、洪合镇杜家桥安息堂新建、新城街道九里安息堂改造提升;2021年,完成王店镇建设安息堂改造提升、王店镇南灵安息堂新建、王江泾镇田乐安息堂扩建、油车港镇钱家桥安息堂扩建、油车港镇池湾村安息堂改建;2022年,完成新塍镇八字安息堂扩建、新塍镇康和桥安息堂扩建、王江泾镇沈家桥安息堂新建、油车港镇安息堂扩建。

四、工作举措

(一)强化骨灰安息堂设施布局

1.科学选址规划。遵循便民利民、交通便利、道路通畅的原则。以镇、街道为单位,2020年以后建设的项目纳入城市(城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选址应选择在存量建设用地或非耕地上,或者在原有安息堂内进行改扩建,同时远离居民住宅区。有条件的镇、街道可以协商合建公用。

2.合理用地规模。各镇、街道建设骨灰安息堂在骨灰存放穴(格)位总量上应根据辖区内已有骨灰存放总量和今后20年预计将新产生的骨灰数量确定,一步规划到位,分阶段实施。原则上1万个格位以下骨灰安息堂占地面积不少于6亩,1-1.5万个格位不少于8亩,1.5万个格位以上不少于10亩。

3.优化功能设置。骨灰安息堂整体布局要求合理,基础设施要求齐全。基础设施包括公共服务区、骨灰存放区和服务办公区,其中公共服务区主要分为休息室、焚烧点、祭拜亭、公共厕所、停车场等,服务办公区主要分为办公室、信息档案室、应急消防室和值班室等。

(二)严格骨灰安息堂建设标准

1.标准化设置内部设施。骨灰安息堂为24层框架式结构,每层层高不低于3.2米,骨灰存放架之间过道不小于1.8米,每平方建筑面积建设格位不超过10个。骨灰安息堂骨灰存放式样应基本统一。室内骨灰格位全封盖(不露骨灰盒),材质以防火防霉防潮的金属板或其它高强度耐火新型材料为主构造。

2.合理化布局外部环境。骨灰安息堂园区绿地率不低于30%,每万格配置机动车车位不少于30个,设置焚烧炉不少于2个。配备消防器材,安装防盗铁栅,并在出入口等重点部位安装监控设备。

3.规范化强化项目管理。各镇、街道要按照规范程序组织实施骨灰安息堂改造提升工程,办理各项建设手续、公开选址、公开招标、工程监督和管理等工作,并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选址平面图和安息堂规划图、所在地村(居)民代表会议决议和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上报区民政局备案。工程竣工后,由区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区民政局将根据各镇、街道制定的项目改造提升计划进行跟踪监督。

(三)规范骨灰安息堂日常管理

1.加强人员配备。各镇、街道负责骨灰安息堂的管理,制定落实骨灰存放管理制度、集中祭扫活动的应急处置预案和建立骨灰存放信息档案。各镇、街道要根据骨灰安息堂的实际,配备1-2名专职管理人员,主要负责骨灰存放登记、穴(格)位维护、秩序引导、环境清洁、安全巡视、绿化养护等事务,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明确存放年限。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以20年为一个使用周期。第一个使用年限届满前,骨灰存放管理单位有义务告知用户前来进行骨灰处理,用户要求延长使用期的,可办理续用相关手续。

3.规范收费行为。各镇、街道骨灰安息堂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不得收取政策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4.强化行业监督。区民政局应加强骨灰安息堂的行业监督和管理,开展对骨灰安息堂的年度检查。各镇、街道执行规范化管理的情况,将列入镇、街道民政工作年度考核内容。

、政策扶持

区财政对各镇、街道在2022年底前完成骨灰安息堂改造提升的工程项目给予建设补助,项目实行先建后补,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对新建或改扩建竣工的骨灰安息堂,按主体建设和内部装修及设施安装投资总额审计价的40%给予补助;对已有骨灰安息堂的内部设施提升档次的,按实际投入金额审计价30%标准给予补助。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将骨灰安息堂改造提升作为重要任务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建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民政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等部门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民政局会同区有关部门对各镇、街道的骨灰安息堂改造提升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实地指导考核验收,落实镇、街道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

(二)部门联动推进,形成工作合力。区民政局要履行业主管单位的工作职能,指导全区骨灰安息堂的改造提升工作;区发改局要将骨灰安息堂建设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对安息堂收费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区财政局落实骨灰安息堂设施建设经费;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要将骨灰安息堂改造提升纳入土地利用规划,配合做好殡葬设施规划布局,保障各主体骨灰安息堂用地。

(三)广泛深入宣传,提倡文明祭祀。倡导献花、鞠躬、行注目礼等文明祭扫方式,禁止携带明火、冥纸等祭祀用品进入骨灰存放室。花圈、香烛、冥纸等祭扫物品应在指定焚烧炉内焚烧。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等宣传载体作用,弘扬符合时代取向、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殡葬文化和殡葬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