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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411ZF010000/2020-178736 | 有效性: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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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区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0-11-19 |
文号: | 秀洲政办发〔2020〕66号 | 来源: | 区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索引号: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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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0-11-19 |
文号: | 秀洲政办发〔2020〕66号 |
来源: | 区政府办公室 |
一、起草背景
《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方案》《秀洲区建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明确“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是我区需要重点推进的国家4项改革任务之一。按照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前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会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城乡融合办政策制定组一起起草了《关于探索建立农村“三权”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机制的工作方案》。
二、起草过程
1.先行先试,明确方向。在反复学习中央部委有关文件精神和参考各地先行试点探索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秀洲区实际,提出我区相关改革工作目标、试点原则和工作措施,在重点区域先行先试,分类探索引导,稳慎推进相关改革。
2.广泛调研,制定方案。3月份以来,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和镇、村专题座谈研究讨论,拟定了《关于建立农村“三权”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机制的实施方案》。
3.综合研究,修改完善。方案成稿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政府办分别发文征求了区级部门和各镇、街道的意见建议,会议征求了区规划分局、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区住建局、区土地整治办等部门的意见建议,还召开座谈会征求了新塍镇万民村、火炬村、洛东村等9个村书记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同时,在区政府和农水局网站、看秀洲微信公众号公开进行了征求意见。后来,又根据10月15日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方案主要内容
《关于探索建立农村“三权”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机制的工作方案》共有5项内容。一是工作目标。探索制定“三权”退出的具体路径和办法。到 2022 年,力争成为农村“三权”有偿转让和退出的先行启动区。到2025年,力争成为农村“三权”有偿转让和退出的先行示范区。二是试验原则。包括坚持依法依规,涉及需突破现有法律条款的,提请全国和省级人大常委会授权在试点地区暂停执行或改革授权。坚持自主公开,切实尊重农民意愿,确保农民群众成为真正的知情者、参与者和受益者;完善公开竞价、市场评估等操作办法,建立“三权”退出和流转的市场定价机制。坚持风险可控。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守住生态保护红线,分步分类推进,切实防范、控制和化解风险。坚持分类引导。既要允许农户将农村“三权”打包退出(流转),也要允许单项退出(流转),其他权益继续保留。撤并点内,保留点内,分类指导。三是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农村“三权”确权管理体系。重点抓好三项工作:队伍建设、身份确认、确权颁证。进一步明确自愿有偿转让退出的程序和受让范围,重点明确三个原则:打通“三权”有偿转让退出的所有通道、明确主要的引导方向、有序可控推进。进一步健全农村“三权”转让退出管理服务体系,重点抓好三项工作:搭好流转退出交易服务平台、育好配套运作主体、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四是进度安排。2020年3月-2021年3月摸底调查,建立动态信息库;2021年1月-2022年12月试点先行,结累经验完善操作办法;2023年1月-2025年12月完善制度,加快推进农村“三权”改革。五是政策保障。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制度保障、强化督查考核。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秀洲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解读人:王志荣,83675833
本《实施意见》由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解读,联系科室:农经中心,联系电话:83675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