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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411ZF220000/2020-170980 | 有效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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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区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0-10-15 |
文号: | 来源: | 新城、高照(高新区)司法所 | |
主题分类: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索引号: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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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0-10-15 |
文号: | |
来源: | 新城、高照(高新区)司法所 |
2020年7月18日,孙某承租了杨某的一间房屋用于居住,按照合同约定租期为半年,押金800元,孙某每月按时向杨某支付租金800元。后孙某将房子给了妹妹孙二妹居住。今年9月起孙二妹当起了“老赖”,开始拖欠房租。杨某多次向孙二妹催收房租,但孙二妹总是说自己工作没着落,没有钱,希望能再宽限几天。就这样,时间一拖再拖,孙二妹的房租仍旧没有交到杨某的手里,后孙二妹提出以押金抵押租金,杨某无奈只能同意。日子一天天过去,眼看押金扣完了,这房租还是“该欠的欠”。杨某觉得孙某是在利用自己的同情心,故意拖欠房租。便提出解除租赁合同,要求孙二妹搬离,但在退还押金问题上双方又有了争执。最后,寻求人民调解员的帮助。
在了解到事情的基本情况后,调解员首先听取双方关于退还押金的想法。杨某认为孙二妹拖欠房租,押金已经抵押了租金,况且根据租赁合同规定,租赁期内,合同期未满,已收房租跟押金概不退还。既然双方签订了合同,就应该履行,孙二妹拖欠房租在前,即使解除了合同,押金也不会退还。一旁孙二妹的姐姐孙某迫不及待地说道:“房东,押金不能抵押租金,这个合同里也有说明的。“用押金抵押租金是你妹妹提出来的,收不到租金我只能这样了。”一旁的孙二妹自知理亏,坐不言语,看着双方争议不断,各执一词。为避免矛盾升级,调解员立马安抚双方情绪,劝服他们冷静下来,不妨听听调解员的看法。
调解员表示既然签订了租房合同,那履行合同规定是双方的基本义务。孙二妹拖欠房租致使双方提前解除租房合同,按合同规定押金是不能退还的。也就是说孙二妹不仅拿不到押金,还要支付欠缴的租金。但考虑到孙二妹确实没有工作,经济困难。加上今年疫情比较特殊,找工作比较困难。出于人道主义,房东可以考虑一下退还一部分押金。而房东此前在孙二妹欠交租金的前提下,已经一让再让,充分理解了孙二妹的困难。所以在押金退还多少上,希望双方可以站在彼此的角度上考虑,进行友好协商。调解员设身处地为双方着想的一番话,让彼此内心产生了共鸣。房东杨某首先表示,在解除合同的基础上可以退还一部分押金,而另一边的孙某及孙二妹也立马表示可以接受。在调解员的参与下,双方在押金退还金额上再次协商,最后终于达成一致协议。
老娘舅有话说;根据相关法律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延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出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在现实生活中已经非常常见,但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往往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租房时应该签订详细的租房合同,关于租金的交付、押金的性质作用也应该订立明确的条款,比如租金何时支付、拖欠支付的处理、押金什么情况不能退等,这样在发生拖欠租金的情况时可以有据可循。遇到租客拖欠租金的以协商解决为主,遇到不讲道理的租客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