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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区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19-08-21 16:06:47
文号: 来源: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柏铮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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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19-08-21 16: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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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员沈斌: 选择了人民调解,就是选择了一份责任

发布日期: 2019- 08- 21 16: 06 浏览次数:

    

        2013年新城派出所警调工作室成立之初,沈斌凭借着自己多年派出所保安队长的工作经验、扎实的法律理论知识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成为首批加入警调团队的专职人民调解员。

   八年来沈斌积极发挥着专职调解员的助推器作用,调解案例不计其数,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了基层,消除在了萌芽状态,得到了派出所和群众的一致认可和好评,先后获得秀洲区十佳人民调解员、秀洲区首席人民调解员、秀洲新区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

有一次,小区底商饭店的环境和噪音污染极大的影响着楼上居民的正常生活,楼上居民曾多次为此与饭店经营者协调但都没有结果,双方也因此积怨颇深,最终楼上居民只能通过堵饭店的门来阻止饭店经营,经营者只能报警,最终派出所将这起案件移交给了警调工作室。

无奈的居民找到沈斌说明情况,希望能予以帮助解决。一位已有七个多月身孕的准妈妈对他说:“我每天都睡不好,吃不好,这可怎么办啊?”“不用着急,我们来一起想办法。”沈斌给居民们吃了颗安心丸,随即他进行走访调查。正值夏天,他顶着酷暑一次又一次不厌其烦地入户了解情况,一遍又一遍与饭店老板进行沟通,并发起组织了由社区居委会、业主委、物业公司、饭店经理、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的协调会,最后确定由饭店出资安装一个20米高的烟囱,使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居民生活依旧安然舒适,饭店经营仍然生意兴隆。

    在警调工作室接受的大量案件中都是治安类纠纷,大多牵扯到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双方当事人很容易产生严重的敌对情绪,尤其是受伤者一方情绪较为激动,为调解工作造成了很大的障碍。这类矛盾纠纷所涉及利益、责任分配等问题,一旦处理不好,感觉到不公的一方往往会采取不理性的行为,动辄就集体上访、聚众闹事,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

    赔偿问题作为警调工作室调解的核心问题,是化解双方矛盾纠纷的核心,有时候一方当事人确实无力赔付,这时就需要寻求其他可利用的一切途径来共同化解矛盾纠纷。多年的调解工作使沈斌明白,当调解员一定要有一颗强大的心脏。

    2018年12月,她接待了一位贵州籍李姓“老人”。其实李某的年龄只有四十多岁,但看起来老态龙钟、思维迟缓。根据承办民警介绍,前几天李某25岁的儿子和同事酗酒后回家睡下后就没有再起来,李某接受不了这样的打击,一下子就老了许多。李某认为和儿子一起喝酒的同事对儿子的死负有一定责任,也不接受同事合计4万元钱的补偿。于是经常到儿子生前单位向喝酒的同事讨要说法。

    沈斌接待李某后,李某的态度并不配合,双方的分歧较大,僵持不下。沈斌在调解事故的过程中知道李某一人独自从贵州来嘉兴处理儿子的事故,他在生活上处处给予李某关照,同时不断向他讲述相关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继续一个星期后,李某彻底被调解员感动了,最终双方达成了人道主义补偿协议。李某当天就起程回贵州老家,并同意对方分期把赔款打到自己的账号里。

    选择了人民调解工作,就是选择了一份责任。有了责任,就要义无反顾,再苦再累也一定要坚持到底。8年来,沈斌常说“调解是社会的减压器,调解员发挥着弹簧垫的作用。”他凭着坚定的政治信念,良好的业务素质,甘愿奉献,诠释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宗旨,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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