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411ZF000000/2019-1478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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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区政府 | 生成日期: | 2019-07-31 16:13:10 |
文号: | 来源: | 秀洲区经济信息商务局 |
索引号: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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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政府 |
生成日期: | 2019-07-31 16:13:102019-07-31 16:13:10 |
文号: | |
来源: | 秀洲区经济信息商务局 |
陈建华委员:
您在政协嘉兴市秀洲区第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注农村青年(农民)的创业问题》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秀洲区工业经济的关注。2018年,为全力推进千亿制造强区建设、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区委区政府坚持问题导向、主动攻坚克难,决定开展“低散弱”工业企业(作坊)全域整治。“低散弱”整治效果明显,但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也不可避免的出现一些问题,其中腾退人员的安置和再就业问题比较突出。
对于提案中提及的几个建议,我们已经做了如下工作:
一、关于提案建议“设立镇级创业(孵化)平台”
截至2018年,秀洲区共建成投用小微企业园11个,占地面积1414.38亩,建筑面积118.34万平方米,入驻企业498家;在建小微企业园6个,在建面积60.58万平方米,为小微企业整合入园提供平台保障。
下一步,根据今年4月区委区政府出台的《秀洲区高质量小微企业园(“两创”中心)建设提升实施意见》(秀洲委办发〔2019〕65号),我区还将继续加强小微企业园的建设,到2022年底,全区将建成29个小微企业园,标准厂房面积达255万平方米,新增(改建、提升)标准厂房200万平方米。其中,新建小微企业园面积100万平方米,改建小微企业园面积35万平方米,提升小微企业园面积65万平方米。
二、关于提案建议“出台政策支持”
今年4月,区委区政府出台了《秀洲区高质量小微企业园(“两创”中心)建设提升实施意见》,为加快小微企业园建设,鼓励小微企业整合入园提供政策保障。小微企业园内创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秀湖创投基金优先给予产业基金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小微企业园内设立科技融资机构并创新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满足科技型企业初创和发展需要;鼓励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为小微企业园入驻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关于小微企业的投资,设备类、机器换人及信息化投资,符合嘉兴市级、秀洲区级工发政策,均能享受一定补助。
三、关于提案建议“积极引导符合产业导向的成长型小微企业(作坊)整合入产业园区”
目前对于退散进集并符合小微企业园产业定位的项目,进行改造提升或兼并重组的,可优先安排入园。对于入园的小微企业,园区管理机构将制定小微企业培育计划,协同主体和部门组织开展小微企业分类辅导,引导小微企业入园进集、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引导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
四、关于提案建议“定期举办各类培训班”
根据需求,由各镇成校推出了培训菜单,主要培训项目有叉车、育婴师、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西式面点、家政服务员等项目,去年我们开展转产专业培训约2025人。同时开展职业指导、求职登记、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创业指导等一体的“一站式”的就业援助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对秀洲区各类就业援助对象制定帮扶方案,因人而异,加强职业指导,实施针对性强的职业培训,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实施托底安置,使各类劳动者求职有信息,就业有门路。
五、关于提案建议“鼓励青年职工内部创业”
目前我们已出台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政发【2018】25号),支持农村青年创业的主要政策有:1.实行创业税费减免。支持农村劳动者返乡创业,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2.实行创业贷款及贴息。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创办个体工商户、经济实体的,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贷款;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提高贷款额度至50万元。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其中按期还本付息的,可申请展期1年。对重点人群实行全额贴息,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实行50%贴息,予以贴息的利率可在基础利率的基础上最高上浮3个百分点,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展期不贴息。3.实行创业补贴和带动就业补贴。重点人群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城乡劳动者在村级电子商务站服务正常经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创业社保)补贴,其中农村电商创业补助标准上浮20%,高校毕业生标准提高到1万元。4.实行创业租金补贴。重点人群在政府认定的创业基地创业且经营满1年,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核确认,按年租金的50%给予创业场地租金补贴,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重点人群创办企业并入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主办的各类创业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众创空间等)的,给予第一年减免50%、第二年减免30%场地租金的优惠,减免租金的场地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毕业5年以内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申请入住人才公寓的,可优先安排,并给予第一年减免50%、第二年减免30%租金的优惠。5.实行创业培训补贴。在校大学生和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在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创业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每人10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培训合格人员成功创业且经营满1年的,再给予15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创业培训机构提供免费创业培训的,上述创业培训补贴直补培训机构。6.营造创业氛围。市级创业大赛的获奖项目,给予一等奖3万元、二等奖2万元、三等奖1万元、优胜奖5000元的奖励,其中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各级创业大赛中获奖的,按规定享受优秀创业者能力提升培训扶持政策,在省级以上创业大赛中获奖的,可享受相应的人才扶持等政策。大力培育创业典型,被评为“嘉兴市创业典型”的,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最后,对于陈委员的建议我们表示感谢!希望您能继续关注我区农村青年创业和小微企业发展,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推进我区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
秀洲区经济信息商务局
2019年5月16日
(联系科室:产业投资科 联系电话:82720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