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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411ZF000000/2019-17357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经济信息商务局 生成日期: 2019-07-22 09:06:37
文号: 来源: 区经济信息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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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区经济信息商务局

(公开征集已结束)关于征求《2019年秀洲区印染行业整治规范提升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22 09:0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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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推进秀洲区印染行业高质量发展,现将《2019年秀洲区印染行业整治规范提升实施意见)》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反馈意见请于2019年8月30日(星期二)下午5:00前反馈至区经济信息商务局(区行业整治办)。

人:黄震宇

联系电话:13957393701

联系传真:82712167

联系邮箱:491193001@qq.com

 

嘉兴市秀洲区行业整治办公室

2019年7月22日  

秀洲区印染行业整治规范提升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信部《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浙江省工业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嘉兴市十三五工业污染防治规划》(嘉环发〔201748号)、《嘉兴市印染行业改造提升实施方案(2018-2022)》(嘉转升办〔20188号)、《秀洲区印染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秀洲政办发〔20183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持续推进秀洲区印染行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高质量发展理念,以转型升级为主线,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坚持“优质、高效、绿色”的发展原则,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进一步严控行业资源消耗,进一步提高发展绩效水平,确保行业企业家数、用能总量和排污总量只减不增,力争到2021年底,通过关停淘汰和转产兼并再减少印染企业家数**以上,所有印染生产企业完成规范提升,年单位能耗销售增长**以上,年亩均税收增长**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一)关停淘汰一批。对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产业发展规划,无合法生产手续或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企业;从2019年起连续两年工业绩效综合评价为D类的企业;印染行业考核得分低于标准值得分50%(含)的企业或规下企业,实施关停淘汰。

(二)停产整治一批。对达不到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等要求的设备,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和工艺设备落后、产品附加值较低的产能,在201912月底前依法依规完成生产设备整治淘汰。

(三)整合兼并一批。对产出贡献低、规模体量小、现场管理差的企业,存在车间对外出租或承包、同质化车间未实现统一规范管理的企业,在202012月底前完成整合兼并和股份制改造。

(四)转产转移一批。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企业通过建设小微企业园、转向高端制造业发展等方式,转型转产;积极发展“飞地经济”,鼓励企业转移外迁,在202012月底前完成转产转移。

(五)规范提升一批。对生产经营正常、有改造提升空间的企业,按照《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工业和信息化部2017年第37号公告)文件精神,全面提升产出绩效、用能用水、清洁生产、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信息化改造、落后设备淘汰等方面的绿色发展水平。通过三年时间分批次分步骤实施完成规范提升验收。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调整完善区印染行业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强化信访、发改、经济信息商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税务、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消防、三改一拆等部门联动,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牵头职能和各成员单位的协调推进职能。

(二)强化工作落实。洪合镇、王江泾镇、秀洲国家高新区、秀洲经济开发区(王店镇)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按照本实施意见分别制定上报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一企一策”和时间节点,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稳妥有效推进属地印染企业整治规范提升。

(三)强化预算管理。开展能源预算化管理,深化绩效综合评价,鼓励实施节能技改和兼并整合,推动优质企业做大做强和低效企业淘汰关停。2019年实施细则由区经商局(行业整治办)牵头参照《秀洲区印染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秀洲政办发〔201833号)文件要求另行制订下发。

(四)强化综合施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印染企业用能、产出每月通报制度;区级各成员单位要定期开展检查指导;执法部门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印染行业整治提升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重要意义,加强正面报道,加大负面曝光,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五)强化资金筹措。洪合镇、王江泾镇、秀洲国家高新区、秀洲经济开发区(王店镇)要根据本辖区整治方案,通过土地收储、复垦、二次开发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加强资金保障,统筹合理安排腾退土地利用和企业补偿资金;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切实推进印染企业整治规范提升工作。  

 

 

 

 

 

附件:1、印染行业规范条件

      2、秀洲区印染行业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印染行业规范条件

 

序号

规范条件

1

在工业园区内

2

无国家明确规定的淘汰类生产工艺和设备

3

主要生产设备工艺参数实现在线检测和自动控制

4

生产车间有染化料自动配液输送系统

5

间歇式染色设备浴比满足1:8以下工艺要求

6

热定形、涂层等设备有废气收集处理装置

7

产品合格率在95%以上

8

实行三级用能用水计量管理,建立管理考核制度和数据统计系统

9

生产车间干净整洁,地面无污水,空气无可见粉尘及烟汽

10

化学品存储整洁规范

11

有质量、环境等管理体系认证

12

综合能耗符合规范条件要求

13

新鲜水取水量符合规范条件要求

14

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近一年无环保违法违规行为

15

依法办理环评批复和环保验收证明(所有产能设备均通过环评)

16

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

17

固体废弃物得到无害化处置

18

水重复利用率在40%以上

19

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申报时在有效期内)

20

企业主要生产设备均在附表一中填报


附件2

秀洲区印染行业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长:刘德威

副组长:张惠明  李芝伟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信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信息商务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税务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三改一拆”办、洪合镇、王江泾镇、秀洲国家高新区、秀洲经济开发区(王店镇)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行业整治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徐锡华、陈雄飞兼任,由徐锡华负责日常协调管理,副主任由付翔、魏国俊、章冬伟、陈荣根、钱培华担任,负责全区印染行业整治规范提升的政策制订、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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