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女士在秀洲区洪合镇做生意,快过年了,要给手底下几十名员工发工资。可是最近生意上的账款都收不回来,自己又急着用钱,看到百度上有网络贷款的信息,就很心动。按照网页上贷款的提示要求,输入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没过多久,谷女士就收到了一条短信,称她申请的贷款审核已经通过了,让她添加客服的QQ并附上了QQ号。谷女士还挺欣喜的,这么快审核就通过,解了自己的燃眉之急啊。于是,谷女士立马添加客服的QQ,客服细心地给谷女士介绍了贷款的利息额度等信息。
谷女士表示需要贷款5万元,按对方要求身份证照片正反面拍照发送,对方给谷女士发来了一张贷款的合同,要求谷女士打印后签字拍照发还。谷女士一一完成这些操作后,对方又要谷女士马上电话联系他们的领导主任。电话里主任告知谷女士要关联账号。
不一会儿,客服发了一张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公司法人的身份证照片给谷女士。谷女士一看还挺正规,是个大公司。对这次贷款也很放心。对方询问谷女士是不是微信转账,得到谷女士肯定的答案后。对方就给谷女士发了微信转账的操作步骤,谷女士将微信里的余额全部直接转账到了对方的银行卡里。随后谷女士将转账完成的截图发给对方。结果对方却说谷女士的卡号关联激活没有成功,需要储存12000元到自己的银行卡才能激活。谷女士这时有点怀疑,觉得对方可能是个骗子,之后再次询问对方,对方却没有回复。谷女士来到洪合派出所报警求助。
法律评析: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话、短信、互联网等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虚构事实,设置骗局,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骗取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6〕32号)规定,电信网络诈骗的追诉标准要低于普通诈骗的追诉标准,且全国统一无地域差别,即犯罪数额达到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是这样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谷女士急需资金周转,通过公司的营业执照与公司法人身份证照片等一系列手段取得谷女士的信任,并虚构谷女士申请贷款审核通过并需关联账号转账激活等事实骗取谷女士将微信余额转至其银行账户,其行为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关联账户”也是贷款诈骗的手法之一,只要双方银行卡关联,按照这种“关联”业务规定,一方的资金在不用确认的情况下可被另外一方直接扣走,这也是犯罪嫌疑人而后又以激活关联账户让谷女士再将12000元存入自己银行账户的原因。
律师提醒:
第一、贷款没有捷径,办理贷款应选择国家正规金融机构;第二、不要轻信电信电话及网络贷款信息,正规的贷款机构会对贷款人的身份进行验证,还需对贷款人的资质进行实地审核,如果遇到那种只要网签贷款协议或者无需抵押也无需查看收入情况,基本上提供身份证便可贷款的便要提高警惕;第三、本案这种“关联”诈骗手法只是贷款骗术之一,最常见的诈骗伎俩是无抵押贷款但需要预付手续费、保证金等,凡是涉及银行卡操作的,请广大市民一定要留心;第四、当遭遇诈骗应向本案谷女士学习立即报警,即使被骗数额较少也不要放弃自己报案的权利,这样只会让骗子逍遥法外使更多的受害者上当受骗。及时报警应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有利于警方更精准地打击违法分子,以换来社会的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