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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6日拟对嘉兴市隆鑫碳纤维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9- 12- 06 08: 39 浏览次数: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1

嘉兴市隆鑫碳纤维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八字路 650 号

嘉兴市隆鑫碳纤维制品有限公司

嘉兴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位于嘉兴市秀洲区八字路650 号,租用嘉兴翔翌复合材料有限公司3000m2厂房,购置热压机、烘烤箱等设备,项目投产后可年产碳纤维板材1.5万平方米、碳纤维管材30万米、碳纤维异型件2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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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水: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 达到标准后纳入污水管网,最终送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打磨粉尘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5米以上排气筒排放;碳纤维固化车间、涂装车间、烤漆车间分别单独密闭,固化废气、涂装废气、烤漆废气分别收集。涂装废气经水帘除漆雾后拟采用一套水喷淋+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米以上排气筒排放。烤漆废气收集后与碳纤维固化废气一并处理,采用另一套水喷淋+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米以上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环保认证的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后,高于屋顶高空排放。

噪声:厂区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充分注意选择低噪声设备,对强声源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文明操作。

固废:废边角料、废密封袋、密封胶条、

废 BOPP 胶带、集尘灰回收外卖综合利用。

污泥委托外运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水性漆桶、废活性炭、漆

渣按规定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126日至201912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82722552、0573-82721826; 传真:0573-82721687

通讯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成秀路328号秀洲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南106,或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许可科。邮编3140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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