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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施行

发布日期: 2019- 12- 05 10: 3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月1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个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要求的条例,将怎样为“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为此,记者采访了秀洲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经过此次修订,除了在细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完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等一系列变化之外,更是加大了食品安全处罚力度,首次确立了‘双罚制’,也就是除处罚违法企业外,还规定了对单位违法情形下的个人罚款处罚,最高可处以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0倍罚款。”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该法规对于推动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促进食品行业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据介绍,对照2015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此次《条例》内容上从10章64条扩充至10章86条,并对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处罚到人”、保健食品监管等内容进行了细化,更凸显了国家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

  处罚深入到“人”是此次《条例》的一大亮点。以往遇到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一般处罚企业、法人代表。而此次《条例》则明确了要“处罚到人”。对具有故意实施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性质恶劣、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情形之一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给予单位处罚外,还要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强身健体”为宣传噱头的保健品市场日渐火爆。不过,一些虚假宣传、违法广告、消费欺诈、假冒伪劣等问题也随之出现,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此,秀洲区今年积极开展了整治“保健”市场乱象行动。而在此次《条例》里,保健食品标准也变得更加清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施行,先后于2015年和2018年进行修订修正。严格了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网购食品的监管要求。”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而此次《条例》对此进行了细化、强调和补充。

  此次《条例》第12条明确指出,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不属于地方特色食品,不得对其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这也意味着以后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将不再需要面对眼花缭乱的各种食品标准,标准将更统一。

  同时,此次《条例》第38条也规定,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并强调禁止利用包括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这也让近年流行的老年人保健品非法“会销”无所遁形。

  “食品监管需要依法监管、重典治乱。”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此次的《条例》还传递出了重拳打击各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的信号,同时也让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有章可循,使“舌尖上的安全”有了更强有力的保障。竺军伟 庞代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