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教基〔2019〕64号 关于做好2019年嘉兴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嘉兴市教育局
2019年4月28
各县(市、区)教育(文体)局,经开区教文体局,市属各学校(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7〕122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19〕32号)、《嘉兴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意见(嘉教基〔2015〕1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补充意见》(嘉教基〔2018〕3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嘉兴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一)考试命题
由嘉兴市教育局组织,考试具体工作由嘉兴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嘉兴教育学院协助命题与网上阅卷等相关工作。
(二)考试时间
1.体育与健康科目测试:考试时间为4月12日—16日(其中游泳项目为4月6日),满分值为30分。
2.科学实验操作考查:考查时间为4月20日—26日,满分值为10分。
3.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考试日期为4月27日,考试时间30分钟,满分值为30分。
4.其余文化科目考试:全市统一安排在6月13日—15日,具体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时长和试卷卷面满分值如下表:
科目 | 语 文 | 英 语 | 科 学 | 历史与社会 道德与法治 | 数 学 |
日 期 | 13日上午 | 13日下午 | 14日上午 | 14日下午 | 15日上午 |
满分值 | 120分 | 90分 | 160分 | 70分 | 120分 |
时 间 | 9:00~11:00 (共120分钟) | 14:00~15:40 (共100分钟) | 9:00~11:00 (共120分钟) | 14:00~15:40 (共100分钟) | 9:00~11:00 (共120分钟) |
(三)命题要求
以学科《课程标准》和2019年《浙江省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说明》规定的考试范围、内容标准和要求命题。试题以发展学生核心素养为命题重点,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的联系,加强对在真实情景中问题解决能力的考查,逐步增加真实情景中能力考查的试题比例;加强对学科思维能力考查,逐步改进开放性试题命题和评分方式。试卷难度系数总体控制在0.70至0.75之间。
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数学两学科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纸质资料。科学和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学科设置选择性内容,供考生自主选择,其中科学学科选择性题目为30分左右,物理、化学、生物等每个领域均设置两道试题,考生可分别从两题中选做一题;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学科选择性题目为20分左右,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等每个领域均设置两道试题,考生可分别从两题中选做一题。所有学科考试均不得使用计算器。
(四)分值结构
学科考试科目总分满分值为590分(含英语听说能力考试满分为30分),体育与健康考试科目满分值为30分,实验操作考查满分值为10分,综合素质评价按等第赋分计入中考总分(满分值20分),升学考试总分满分值为650分。
(五)其他
1.听力、视力等残疾考生,按照其持残疾证情况,参照高校考试招生有关规定给予一定便利措施,由考试部门负责审核和落实。体育与健康科目经批准免考的考生,该科目成绩按嘉教基〔2018〕30号文件有关规定办理;持有听力残疾或口语表达障碍“残疾人证”并经批准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免考的考生,该科目成绩按嘉教基〔2017〕183号文件有关规定办理。
2.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要做好考试结果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各初中学校要认真组织好考试和阅卷教师选派工作。教育学院要做好试卷质量评价与考试成绩分析,并形成嘉兴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情况分析报告,提出教学改进建议。
二、综合素质评价
(一)各初中学校要根据《嘉兴市初中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嘉教基〔2015〕111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补充意见》(嘉教基〔2018〕30号)文件精神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九年级第二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须于4月30日前完成;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为A、B级的九年级学生名单公示须于5月12日前完成。
(二)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初中学生成长档案(包括各学期的品德表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和创新实践等维度的学习表现和学业成绩、社会活动表现、奖惩情况,反映个人特长和才能的成果、作品和获奖证书等),根据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认真做好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公示、复议等制度,学生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及时按照本校的复议流程做好复议工作,并于5月15日前将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市教育局和市考试院。
(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等第折算成分数(满分值20分)计入中考总分,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指导、监督学校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终评工作。
(四)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必须达到B等及以上。
(五)各高中学校应在新生报到后,向生源学校调取初中学生成长档案,并以此为基础建立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三、高中招生
(一)严格核定和执行招生计划
严格按照学校办学条件、师资、设备设施、现有办学规模等情况,结合本年度初三毕业生数量,在遵循普职比大体相当的原则下,编制和下达高中学校年度招生计划。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任何学校未经批准不得突破招生计划。2019年嘉兴市本级普通高中学校共安排计划招生5515人,其中面向市本级招生4815人(见附件1)。市本级中职学校共安排计划招生4800人。中职学校按照全市统筹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中职学校招生计划及办法按照《关于下达2019年嘉兴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等文件执行。
(二)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严禁擅自提前招生,招生录取工作一律在初中学业考试后进行。特长(特色)招生的专门测试、中外合作项目招生的外语水平测试、中高职一体化培养的院校考核评价安排在5月份进行。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区域进行招生,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区域招生计划。公办学校除省教育厅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市有关部门联合批准的嘉兴市创新人才培养基地项目(嘉兴一中)可面向全市招生外,其他公办学校一律不得跨县域(以初中生学籍注册地为准)招生。严格禁止有偿招生,对查实的有偿招生或捐资入学招生,视违规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三)认真做好名额分配生招生工作
要认真落实省教育厅有关名额分配生工作要求,各县(市)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市本级具有招收名额分配生资格的学校为嘉兴一中、秀州中学、嘉兴高级中学、北师大嘉兴附中四所学校,2019年嘉兴一中、秀州中学、嘉兴高级中学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为50%,北师大嘉兴附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为30%,具体推荐办法见附件2。
(四)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
认真执行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在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可以放宽至当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下15分(含)以内,降分录取的学生享受当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上学生相同的收费政策和待遇。所有招生学校必须按物价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布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不得另行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或接受实物捐赠。对于擅自超计划、超招生范围、超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等违规招收的学生,将不予注册录取,不予迁移学籍,由此产生的具体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同时削减违规学校下年度招生计划。招收嘉兴大市以外生源的学校,招生计划需经过当地教育部门批准。
(五)鼓励学校多元特色发展
支持特色示范普通高中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和培养能力申请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包括特长生和特色班招生,其中特长生数量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5%以内,自主招生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总数的20%以内。有关特长生(特色班)招生工作按照《2019年市本级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见附件3)执行。
(六)中考加分政策
中考加分按照省教育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的通知》(浙教考〔2009〕2号)规定执行,各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加分实施细则并报市教育局备案。2019年嘉兴市本级高中段学校招生优惠加分实施细则见附件4。
(七)新居民随迁子女升学政策
2019,申请就读我市公办高中段学校的新居民子女,必须是具备我市初中学籍,参加我市中考,同时符合学生法定监护人在本市范围内取得《浙江省居住证》连续3年及以上,并在本市范围内连续缴纳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3年及以上(截至2019年5月31日)等条件。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浙江省居住证》和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缴纳地不一致的新居民子女,可向当前就读初中学校所在地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申请就读。
(八)加强学籍管理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浙江省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系统管理要求,规范高中新生的学籍管理,及时准确地为每一位新生办理好学籍迁移,做到人籍一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文体)局要建立统一的招生宣传平台,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信息,畅通信访投诉渠道。要认真制订和完善各种预案,确保中考和高中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各高中段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考试及招生有关文件,准确把握招生政策,规范发布招生信息。各高中段学校不准进入初中学校进行招生宣传和咨询,市教育局将统一组织市本级高中段学校招生咨询活动。
(二)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做好考试各环节的安全工作
要加强对命题等人员的审核管理,签订保密责任协议;强化考试过程管理,加强对考点巡视与监督;重视考试数据管理,确保安全准确。防止泄密、舞弊等各种违规事件的发生,保障考试安全。
(三)严格实施 “阳光招生”
健全分级负责和信息公开制度。各学校要将本校的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录取结果、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在公示栏或校园网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加强监管,严肃违规行为处理
各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加强领导,全程监督,要加强对招生中违规违纪行为的检查和处罚力度,并与教育行政部门当年教育发展业绩考核、特色示范学校创建、民办学校奖补政策落实等工作相挂钩。
附件:
1.2019年嘉兴市本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2.2019年嘉兴市本级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生推荐办法
3.2019年市本级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4.2019年嘉兴市本级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实施细则
5.有关表格
附件1
2019年嘉兴市本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招生学校 | 招生班级 | 招生计划总数 |
备注 | ||||
2019招生总数 | 面向县市招生数 | 其中:面向市本级分类招生数 | |||||
合计 | 名额分配生 | 特长生(特色班) | |||||
嘉兴一中 | 16 | 660 | 60 | 600 | 270 | 篮球6人、乒乓球2人、羽毛球2人、足球3人、田径4人、独唱1人、独奏3人、科技特长类4人、数理特色班80人。 | 名额分配生:其中面向市本级270人,面向县市60人。 |
秀州中学 | 12 | 480 | 0 | 480 | 240 | 人文科学创新实验班(80人) | |
嘉兴高级中学 | 12 | 540 | 0 | 540 | 270 | 音乐2人,体育8人,美术2人,数理特色课程班45人,文史特色课程班45人 | 政府购买服务 540人 |
2 | 50 | 5 | 40 |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自主招生 | 市外5人 | ||
北师大附中 | 12 | 480 | 0 | 480 | 144 | 人文素养创新班36人,理科素养创新班36人,美术14人,音乐5人,体育5人 | |
嘉兴三中 | 12 | 480 | 0 | 480 | 田径12人、排球6人、小球(乒乓、羽毛球)项目2人 | ||
嘉兴四高 | 14 | 540 | 0 | 540 | 足球男、女各10人 | ||
嘉兴五高 | 12 | 500 | 0 | 500 | 美术40人,传媒表演特色30人,篮球、足球各4人,乒乓球2人,音乐10人,舞蹈10人 | ||
开明中学 | 4 | 140 | 45 | 95 | 美术20人,体育5人 ,音乐传媒3人 | ||
秀水高中 | 14 | 585 | 195 | 390 | 美术45人,音乐30人,体育15人,传媒15人 | ||
一中实验 | 8 | 360 | 120 | 240 | |||
嘉兴外国语 | 8 | 360 | 120 | 240 | 美术生22人,日语班50人 | ||
21世纪 | 7 | 250 | 140 | 110 | |||
嘉高艺术部 | 2 | 90 | 10 | 80 | 美术75人,其他艺术15人 | 自费 | |
小计 | 135 | 5515 | 695 | 4815 | 924 |
附件2
2019年嘉兴市本级普通高中学校名额分配生
(预备推荐学生)推荐办法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认真做好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生招生工作,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名额分配学校
市本级全日制普通初级中学、完全中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
二、资格及推荐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嘉兴市本级户籍和市本级初中学籍,在本施教区的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且在八、九年级无转学的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
2.具有嘉兴五县(市)户籍,在市本级民办初中就读的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具有定向分配嘉兴一中资格,操作办法与市本级户籍学生相同。
(二)推荐条件
主要包括综合素质评价、三年学业成绩和特长发展等方面。
1.综合素质评价方面:德、智、体诸方面表现优秀,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达到B等及以上。
2.三年学业成绩方面:七至九年级每学期期末学业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社会·思品、科学)成绩优秀者,其中七至九年级各学期期末学业考试成绩折算比例为:
七年级上全科总分 | 七年级下全科总分 | 八年级上全科总分 | 八年级下全科总分 | 九年级上全科总分 | 一模检测全科总分 | |
折算比例 | 10% | 10% | 15% | 15% | 25% | 25% |
全科总分按照当年五门学科实际考试分数计算。要求学业成绩在学校初中毕业生总数的前18%,每学期体育成绩均达到合格及以上。当初中学校在前18%学生中不能完成推荐计划时,最多可以放宽到22%。
3.特长发展方面:学生科技类、体育类和艺术类特长发展作为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录取项目(按获奖级别逐次排序)。
二、名额分配
2019年市本级优质示范高中名额分配生计划分别为嘉兴一中270名、秀州中学240名、嘉兴高级中学270名、北师大嘉兴附中144名。各初中学校按照符合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总数和学校规范办学情况等因素分配推荐学生。考虑到推荐工作的实际情况,安排一定数量的预备推荐名额。具体分配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学校 | 一中分配数 | 秀中分配数 | 预备推荐数 | 嘉高分配数 | 预备推荐数 | 北师大嘉兴附中 | 预备推荐数 |
1 | 秀州中学分校 | 7 | 7 | 5 | 7 | 2 | 4 | 3 |
2 | 嘉兴外国语学校 | 2 | 1 | 0 | 1 | 0 | 1 | 0 |
3 | 一中实验学校 | 31 | 26 | 0 | 29 | 0 | 15 | 0 |
4 | 南湖国际 | 11 | 8 | 0 | 9 | 3 | 5 | 0 |
5 | 实验初中 | 20 | 19 | 10 | 21 | 7 | 11 | 8 |
6 | 清河中学 | 8 | 7 | 5 | 8 | 3 | 4 | 3 |
7 | 三水湾中学 | 5 | 5 | 4 | 5 | 2 | 3 | 2 |
8 | 北师大南湖附校 | 21 | 20 | 0 | 22 | 8 | 12 | 0 |
9 | 南溪中学 | 7 | 6 | 5 | 7 | 2 | 4 | 3 |
10 | 新丰镇中学 | 9 | 8 | 6 | 9 | 3 | 5 | 3 |
11 | 大桥镇中学 | 8 | 7 | 5 | 8 | 3 | 4 | 3 |
12 | 凤桥镇中学 | 7 | 7 | 5 | 8 | 3 | 4 | 3 |
13 | 余新镇中学 | 13 | 12 | 9 | 14 | 5 | 7 | 6 |
14 | 七星中学 | 4 | 4 | 4 | 4 | 1 | 2 | 1 |
15 | 东北师大附校 | 9 | 7 | 0 | 8 | 3 | 4 | 0 |
16 | 秀洲现代 | 24 | 21 | 0 | 24 | 0 | 13 | 0 |
17 | 上外秀洲 | 11 | 11 | 0 | 12 | 4 | 6 | 0 |
18 | 浙师大附属 | 6 | 6 | 0 | 6 | 2 | 3 | 0 |
19 | 新塍镇中学 | 19 | 18 | 12 | 20 | 7 | 11 | 8 |
20 | 王店镇中学 | 9 | 8 | 5 | 10 | 4 | 5 | 3 |
21 | 王店镇建设中学 | 3 | 3 | 2 | 3 | 1 | 2 | 1 |
22 | 洪合镇中学 | 7 | 6 | 5 | 7 | 2 | 4 | 3 |
23 | 王江泾镇中学 | 11 | 10 | 8 | 11 | 4 | 6 | 5 |
24 | 王江泾镇实验学校 | 5 | 5 | 3 | 5 | 2 | 3 | 2 |
25 | 油车港镇中学 | 15 | 14 | 11 | 15 | 5 | 8 | 7 |
26 | 高照实验学校 | 4 | 4 | 3 | 4 | 1 | 2 | 1 |
27 | 廿一世纪 | 7 | 4 | 0 | 4 | 0 | 2 | 0 |
28 | 城南中学 | 7 | 6 | 5 | 7 | 2 | 4 | 3 |
29 | 运河实验学校 | 3 | 3 | 2 | 3 | 1 | 2 | 1 |
30 | 塘汇实验学校 | 5 | 5 | 3 | 5 | 2 | 3 | 2 |
31 | 洪兴实验学校 | 6 | 5 | 3 | 6 | 2 | 3 | 2 |
32 | 北大附属 | 4 | 2 | 1 | 3 | 1 | 1 | 1 |
小计 | 308 | 275 | 121 | 305 | 85 | 163 | 74 | |
推荐数合计 | 308 | 275 | 305 | 163 | ||||
录取数 | 270 | 240 | 270 | 144 |
四、推荐工作流程
(一)资格确定
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按照资格条件,确定本校符合名额分配资格学生总数,制作符合名额分配资格条件学生名单(含详细户籍信息),由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后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查。
(二)志愿填报
坚持“自愿填报、尊重志愿”和“公正选拔、平等竞争”原则。各初中学校按要求公布名额分配生推荐资格条件,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报志愿。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只能填报嘉兴一中、秀州中学、嘉兴高级中学、北师大嘉兴附中4所学校中的一所学校,按要求认真填写《2019年嘉兴市本级名额分配生资格志愿表》。推荐资格公示后,不得放弃或更改志愿学校。预备推荐学生推荐办法和名额分配生一致,按要求认真填写《2019年嘉兴市本级名额分配生预备资格志愿表》。在名额分配生报名不足时,以区为单位,由预备推荐学生按照三年学业成绩和特长发展情况,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公示
具有推荐资格的学生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可推荐为名额分配生资格人选。初中学校在名额分配生资格推荐工作中,要做到“三公示”,即政策办法公示、符合推荐条件学生名单公示、推荐人选公示。公示地点必须在校内明显位置,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初中学校要在5月25日前完成名额分配生资格推荐工作。
(四)审核
名额分配生资格志愿表等有关材料统一由各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后,5月31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处核准,并在嘉兴教育考试院网上公示。
(五)录取
获得名额分配生推荐资格的学生统一参加2019年嘉兴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根据中考成绩(学业考试成绩+体育成绩+综合素质评价赋分)择优提前录取,直到完成高中学校名额分配生招生计划为止。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公正公平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名额分配生资格推荐工作领导,对各学校制定的实施细则要进行审核,指导学校做好学生评价、推荐、审查等工作,负责全区各学校的名额分配生的资格推荐工作。
(二)精心指导,择优推荐
各初中学校要成立中考改革和名额分配生资格鉴定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推荐实施细则,负责名额分配生资格审查、推荐等工作。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将按照《嘉兴市本级高中招生工作违纪处理办法(试行)》严肃处理。
(三)强化督查,严肃问责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学校报送的符合名额分配生资格条件人数、名额分配生名单等逐一进行核查,确保准确无误。市教育局将按照“双随机”的要求,对各区报送情况进行抽查,对在名额分配生招生中弄虚作假的学校,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外,将对有关学校、责任人进行全市通报。
(四)加强宣传,实现公平
各区各学校要认真负责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让社会充分了解名额分配招生工作的目的和要求,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3
2019年市本级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快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发展和特色化建设,促进学生全面个性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市本级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项目申请
普通高中学校可根据浙教基〔2017〕122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本校实际,确定学校特色办学方向,制订学校特色办学方案,向市教育局申请自主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培养能力予以核准后方可实施招生。自主招生是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自主确定招生标准的招生方式,实施自主招生可以采取特长招生和特色招生两种方式。
二、招生对象
主要是在体育、艺术、科技、数理、外语、人文创新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和发展潜质的市本级初中毕业学生。
三、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计划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计划的20%。其中特长生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特色班原则上不超过15%。
四、招生要求
自主招生必须公开、公正、公平和有序进行,各招生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标准明确、过程规范、结果透明的原则,制定本校2019年自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五、招生方案
自主招生实施方案应包括:招生类别(项目)、计划数(含总数和各项目人数)、报名条件,特长测试(含特色班学科或专业素养发展能力评估,下同,以下统称“特长测试”)时间、内容、方式、成绩评定办法,录取规则(包括考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特长测试成绩在录取总分中的权重占比等)。
六、录取原则
特长招生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30%为基本要求,考生先报名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特长测试,成绩合格考生可以填报特长生(特色班)志愿,参加中考后,列入统一招生,按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特色招生可以选择一至两门学科学业考试成绩等作为录取的前置要求,再结合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或综合素质维度评价结果)和学科或专业素养发展能力评估择优录取。
七、实施程序及时间安排
——公布招生方案。5月6日前,学校招生方案书面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在各招生学校网站公布。
——统一网络报名。5月13日—17日,考生须登陆“嘉兴市中小学幼儿园入学管理系统”(http://bmxt.zjjxedu.gov.cn)进行报名 ,每位考生只能选择1所高中学校报名。
——统一现场确认。5月18日,高中学校对网络报名成功且初审资格合格的学生进行现场确认,确定最终符合资格条件的学生。同时接受因各种原因未能通过网络报名的学生进行现场报名,报名信息由学校协助学生录入嘉兴市中小学幼儿园入学管理系统。
——开展特长测试(特色班学科或专业素养发展能力评估)。测试工作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进行,测试时间统一定为5月25日上午9:00开始。
——确定特长生(特色班)入围名单。根据特长测试(特色班学科或专业素养发展能力评估)成绩,学校按最多不超过特长生(特色班)招生计划数的3倍(具体比例由学校在招生方案中确定并公布)确定入围名单,于5月31日前,同时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和嘉兴教育考试院。特长生(特色班)入围名单在嘉兴教育考试网及各招生学校网站公示。
——进行统一录取。根据特长生(特色班)招生方案,按照中考成绩和学生志愿情况在中考后进行统一录取。
八、纪律要求
参加特长测试(特色班学科或专业素养发展能力评估)的学生只能是通过“嘉兴市中小学幼儿园入学管理系统”进行报名的学生,学校自行组织报名或临时加测的学生成绩无效。特长(特色班)测试要在教育行政部门监督下,同时由学校邀请行风监督员、家委会代表、社区代表等不少于3人参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自主招生工作要做到“三公开”,即招生方案公开、测试过程公开、入围名单和录取结果公开,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附件4
2019年嘉兴市本级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实施细则
为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9年嘉兴市本级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实施细则。
一、加分对象
参加2019年嘉兴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学生,加分计入考生成绩总分。
二、加分条件和分值
(一)现役军人子女、警察子女和烈士子女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加30分:
1.烈士子女;
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部队军人的子女;
3.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
4.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
5.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子女。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加20分:
1.作战部队(“作战部队”系指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军人子女;
2.在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
3.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子女;
4.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5.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6.受正大军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7.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残疾民警子女。
——其他现役军人子女加5分。
(二)其他政策类人员子女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加5分: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高层次回国留学人员子女和台胞子女考生,加5分。
(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符合优待条件的参照现役军人子女加分办法执行。
若考生具有多项加分条件,则取最高一项,不重复加分。
三、办理认定
2019年5月31日(星期五)下午,各区教育文体局汇总辖区加分学生材料(申请表和佐证材料),到市教育考试院二楼会议室集中办理加分认定手续。
各县(市)参照本细则执行,本细则解释权为嘉兴市教育局。
附件5 有关表格
2019年市本级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生志愿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推荐学校 | 一寸照片(中学盖 骑缝章) | |||||||||
出生日期 | 政治面貌 | 身份证号 | |||||||||||
家庭电话 | 班主任 | 联系电话 | |||||||||||
本人简历 | 自何年何月 | 至何年何月 | 在何地何学校学习、任何职 | 证明人 | |||||||||
家庭成员 | 成员 | 姓名 | 政治面貌 | 文化程度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
初中阶段获奖情况 | 级别 | 等第 | |||||||||||
初中阶段担任过 何种社会工作 | |||||||||||||
本人志愿 (只填一个) | 准考证号码 | ||||||||||||
报名序号 | |||||||||||||
根据名额分配生(预备推荐学生)招生办法,如果录取,不得更改报考学校。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2019年市本级普通高中名额分配预备学生志愿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推荐学校 | 一寸照片(中学盖 骑缝章) | |||||||||
出生日期 | 政治面貌 | 身份证号 | |||||||||||
家庭电话 | 班主任 | 联系电话 | |||||||||||
本人简历 | 自何年何月 | 至何年何月 | 在何地何学校学习、任何职 | 证明人 | |||||||||
家庭成员 | 成员 | 姓名 | 政治面貌 | 文化程度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
初中阶段获奖情况 | 级别 | 等第 | |||||||||||
初中阶段担任过 何种社会工作 | |||||||||||||
本人志愿 (只填一个) | 准考证号码 | ||||||||||||
报名序号 |
据名额分配生(预备推荐学生)招生办法,如果录取,不得更改报考学校。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2019年市本级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生(含预备学生)资格登记
学生姓名: 中学全称:
初 中 阶 段 学 业 成 绩
| 考试成绩 | 语文 | 数学 | 外语 | 科学 | 社会思品 | 体育 | 折算得分 | 综合素质测评 | |
七年级上 | ||||||||||
七年级下 | ||||||||||
八年级上 | ||||||||||
八年级下 | ||||||||||
九年级上 | ||||||||||
一模检测 | ||||||||||
合 计 | 分 | |||||||||
教务主任签字: 盖教务处公章
年 月 日 | ||||||||||
综 合 素 质 测 评 结 果 |
综合等第 赋分 。
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
学 校 意 见
|
校长签名: 年 月 日
学校盖章: | |||||||||
2019年市本级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生(含预备)资格名册
区(盖章) 定向分配学校: 2019年 月 日
序号 | 推荐 学校 | 学生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中考报名序号 | 户 籍 所在县(区) | 学业水平得分 | 家长姓名 | 联系电话 | 备注 |
注:本表于2019年6月1日前由区教文体局汇总后一式二份,加盖区教体(文体)局公章后一份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区 毕业学校: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考 生 基 本 情 况 | 姓 名 | 性别 | ||
民族 | 出生日期 | |||
证件号码 | 证件类型 | |||
中考报名序号 | 联系电话 | |||
家庭住址 | ||||
加分(优待)条件(考生身份类别) | ||||
加分(优待)内容 | ||||
相关部门 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章) | |||
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确认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章) | |||
备注 |
备注:“相关部门”指军分区政治部、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台办、侨办等,此表一式四份,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教育考试机构和学校各一份。
2019年嘉兴市本级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入围名单汇总表
学校(学校公章):
排序 | 中考报名序号 | 身份证号码 | 姓名 | 性别 | 特长、特色项目成绩(由学校根据批准的项目填写) | |||||||
1 | ||||||||||||
2 |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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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7 | ||||||||||||
8 | ||||||||||||
9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2019年 月 日
注:5月31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同时报送电子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