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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411ZF000000/2018-158648 有效性: 废止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8-09-29
文号: 秀洲政办发〔2018〕89号 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索引号: 主动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8-09-29
文号: 秀洲政办发〔2018〕89号
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专家解读】《关于印发秀洲区涉企证照市场监管部门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8- 09- 29 15: 39 浏览次数:
政策原文>>

 

       一、政策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重点领域改革的意见》(浙委发〔2018〕1号),根据省政府办《关于推进涉企证照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通办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55号)等精神,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商事登记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在秀洲落实落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政策起草过程

      8月底前,根据上级文件,结合秀洲工作实际,全面梳理了《嘉兴市秀洲区涉企证照通办事项清单》,并形成了文件初稿。9月上旬,召开座谈会,征求相关单位意见。9月中旬,根据座谈会意见,形成送审稿。9月下旬,区政府办书面征求意见,形成终稿。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目标。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加快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行“多证合一”、“证照分离”、“证照联办”改革部署,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进一步便利群众办事,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创新活力,推动秀洲经济高质量发展。凡在秀洲区办理企业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的涉企证照事项(含工商登记及其前置审批、后置审批和备案备查类事项),受理和出件均可统一到涉企证照通办窗口,通过加强归集统一、流程优化和信息共享,破解商事领域痛点堵点,做到“一个窗口受理、后台分类审核、一次办结出件”。同时,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方式,探索推进网上网下融合办理,努力推动“一次不跑,事事办好”。

    (二)基本原则。一是自主选择,需求导向。申请人可依据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在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涉企证照通办窗口自主选择先照后证或证照联办,自主选择单办或通办,通办窗口和审批部门按照企业需求提供审批服务。二是着力创新,精简便民。对涉企证照事项的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办理时间等坚持能减尽减、能合尽合、能联尽联,以“减证”促进“简政”。三是规范统一,流程再造。积极稳步推进各有关部门业务融合,整合业务、人员、职能、部门等审批资源,发挥整合通办机制优势,再造办事流程。四是网上网下,一体推进。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实现涉企证照市场监管部门整合联办、数据共享,建立网上信息推送、接收、反馈的通办工作机制。

(三)主要任务。一是全面梳理,深化涉企证照事项改革。通过全面梳理涉企证照有关事项,摸清底数,将“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和“证照联办”改革统筹纳入涉企证照市场监管部门通办范畴。对涉企证照市场监管部门通办事项实行目录动态管理,做到成熟一批、纳入一批。二是精简整合,优化涉企证照办理流程。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设立涉企证照通办窗口,负责有关事项的窗口受理、按责分办、统一出件等审批服务工作。同时按照“减事项、减材料、减时间”的要求,精简整合审批事项及申请材料,优化办理流程。三是互通共享,加快涉企证照信息化建设。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实现部门数据共享,推进一网通办,提高审批效率。四是科学管理,加强涉企证照审批队伍建设。科学做好人员整合工作,组织开展系统化、持续化的业务培训,打造“全科受理”的审批队伍。五是动态追踪,提高涉企证照改革实效。坚持以群众满意为导向,提高涉企证照市场监管部门通办改革的实效。

(四)工作流程。一站导办。建立涉企证照通办一站导办机制。一窗受理。设立涉企证照通办窗口,实现“全科受理”。一套材料。对涉企证照通办有关材料进行精简整合,实行“一套材料”申请。一次告知。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全部材料,同时承诺“容缺受理”。并联审批。申请事项一窗受理后,后台并联审批。依次发证。各审批部门完成审批后,由涉企证照通办窗口统一出件。资料归档。涉企证照通办窗口负责办事资料收集、整理、扫描、上传、归档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推行涉企证照市场监管部门通办,是商事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新集成和提升,是进一步提升群众和企业获得感的重要举措。二是加强基础保障。根据涉企证照市场监管部门通办的要求,科学合理安排窗口数量和位置,配置相应的服务设施,配足配强窗口人员,研究制定窗口人员激励方案,着力提升窗口人员队伍稳定性。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工作,扩大改革政策的知晓度和受益面,形成全社会理解、关心和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区市场监督管理

解读人:朱亮鸿82726109

实施方案》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读,联系科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科82726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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