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王店镇通过访调对接化解了一起信访积案。
2015年王店镇镇西村部分村组由于马路延伸工程开启拆迁工作,拆迁前期宣传发动工作准备比较充分,村民陆续跟拆迁办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镇西村村民沈某明一直在家里经营集成吊顶的加工,在和拆迁队签订补偿协议后,由于新房还没有建好,沈某明又是从事加工行业,家里设备东西比较多,沈某明就将所有东西都搬去了自己哥哥沈某忠的家里暂时借住。
2017年,沈某忠家也被划入了拆迁范围,由于拆迁补偿符合心理预期,沈某忠很快和拆迁办签订了补偿协议,并通知弟弟尽早搬离。由于沈某明新房还没有修建完成,本人身体也不好,觉得自己没有精力再找地方搬,就一直居住在沈某忠房子拒不搬离,想等自己新房造好再搬。
2017年5月,为了推进拆迁进度,在沈某忠最终签字拿钱后,拆房队和沈某忠分别通知沈某明5月5日上午要进行拆房。5月5日上午,拆房队上门时,沈某明才开始整理打包自己的生产生活用品。沈某明一边搬家,拆房队一边进行院子围墙的拆除。由于东西比较多,搬了一上午还没有搬完。中午沈某明外出吃了午饭回来后,发现自己放在围墙边上的部分生活用品、模具设备和一些老照片被压在围墙下,东西被损坏。
沈某明要求拆房队赔偿50余万的损失,由于双方对于赔偿数额差距过大,一直没有达成协议。此后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沈某明多次到镇、区、市信访部门上访,要求拆房队对其损坏的物品进行赔偿。近两年,沈某明患有消化方面的疾病,一直需要治疗,由于身体上的原因加上和拆房队一直无法达成协议,沈某明开始钻牛角尖,甚至有了厌世的情绪。2018年6月,村干部反映沈某明除了到镇、区上访外,开始变卖部分家产,甚至扬言要报复社会。为了维护社会稳定,王店镇一方面要求镇村干部密切关注其动态,防止沈某明做出过激行为,另一方面要求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镇信访办等多部门联合调解,抓紧时间解决沈某明和拆迁队的纠纷。
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镇信访办、镇派出所经过多次研究决定,制定了调解方案。首先,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邀请王店人民医院医生、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张立群为沈某明进行心理辅导,疏导其由于生病、拆迁等原因产生的抑郁、厌世的消极情绪,让其重塑对生活的希望,打消厌世和报复社会的念头。其次,王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镇派出所、镇信访办又再次组织沈某明和拆房队进行调解。针对双方在补偿数额上的巨大差距,调解员指出,拆房队没有注意到围墙下存放着沈某明的物品,导致物品损坏的确需要进行赔偿,但是沈某明在拆房队提前通知拆房时间后,没有提前打包行李,在拆房队到达现场后才仓促打包,这是造成后来物品损失的原因之一,所以沈某明自己也应该负一部分责任。另外,沈某明提出的50余万赔偿清单也的确存在不合理,比如浴霸配件损失的价格比外面的市场价高出很多,搬家损失3万元和老照片损失5万元这些赔偿清单不仅不具体,更加缺乏法律赔偿依据。沈某明还是需要从实际损失出发,本着解决事情的态度,和拆房队协商好赔偿数额。对于调解员的意见,沈某明和拆房队都表示认可。最终在王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拆房队一次性补偿沈某明62000元。
这是王店镇人民调解化解信访积案的一个案例,过程虽然曲折,但是最终结果值得肯定,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其中值得借鉴的地方:一是抓住事情的症结,在这起案件中当事人的心理因素是导致整个案件久拖未结的重要原因,镇调委会首次邀请心理咨询师为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通过心理疏导重塑其对生活的信心,让他理性面对;二是跟当事人沟通时要注意“共情”和“换位思考”,站在第三方的立场,提出一个兼顾多方利益的解决方案,让双方当事人能够平和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