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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411ZF220000/2018-104677 | 有效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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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区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18-05-30 10:39:28 |
文号: | 来源: | 法援中心鲍胜洲 | |
主题分类: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索引号: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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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18-05-30 10:39:28 |
文号: | |
来源: | 法援中心鲍胜洲 |
继承法第26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据此,这套房产中属于阿美的份额的一半为丈夫黎勇所有,所以其遗产份额应该为该房产的1/10。
根据继承法第5、10、26条的规定,阿美去世后,其名下的1/10份额应由丈夫黎勇、女儿小夏、父亲、母亲共同继承。因阿美父亲早已去世,所以丈夫、女儿、母亲各分得阿美遗产的1/3,即黎勇共占该房产4/30份额,小夏占1/30份额,杨女士占7/30份额。
随后,杨女士去世。她的财产应该分给阿强、阿晨、阿珍及阿美的代位继承人小夏。加上之前的份额,阿强、阿晨、阿珍各占该房产份额为31/120,小夏占11/120。第三位去世的阿强。其房产份额本身是与妻子共有,因此其实际遗产份额只有31/240份额。根据相关法律,他的遗产应由妻子及5个儿子共同继承,即妻子占该房产份217/1440,5个儿子各占份额31/1440。
最终继承份额是这样的,阿晨应继承的份额占372/1440、阿珍占372/1440、黎勇占192/1440、小夏占132/1440、阿强的妻子占217/1440,阿强的五个儿子各占31/1440。
难题最终解决了,但反过来想一想,靠人工来计算这样的继承问题,是不是太难、太慢、太容易出错呢?如果能有一个计算此类问题的电脑程序该有多好啊?这样的程序有吗?当然有,在秀洲区法律援助中心就有这样的计算程序(这样的法律实务程序,我们还有很多哦!),刚才说的继承难题,用电脑程序一会儿就给你算好了,比起人工计算,那就是汽车与走路的差别,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用电脑程序怎么来算这道难题:
第一步:输入所需要计算的房产原所有人的姓名及各自的原有份额。
第二步:根据去世的先后顺序,输入阿美、杨女士、阿强去世后,各自继承人的姓名(及选择一下此继承人是否在世,如果此继承人为代位继承,并且有2个或以上的代位继承人的,还需要在代位继承情况里面选择一下代位继承的人数<如下图>,比如此案例中代位继承的只有小夏,但只有她一个代位断承人,所以此项不用选)。 1、阿美去世后的继承人 2、杨女士去世后的继承人 3、阿强去世后的继承人大功告成,系统已经算好了最终的计算结果(对比一下,前面手动计算结果,是不是算的分毫不差)
自动计算结果:
可见只需输入原所有人的姓名及原有份额以及各继承人的姓名,并且再选择一下各继承人在世情况和代位继承情况,最多花你几分钟时间,如此复杂的一个房产继承难题,电脑已经替你轻松解决了,这就是时下热门的智能化法律服务的魅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