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启动早。2013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三改一拆”,为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治理工作打下了基础。关于城中村,截至2016年底,全省完成城中村改造面积共计1.55亿平方米。去年11月全省治危拆违会议后,全省已启动整体拆迁的城中村108个,综合整治的城中村124个,实施了整体拆迁、连片改造、货币化安置和房票安置等创新做法并取得了好成效。关于城镇危旧房治理,至今年1月底全省已累计完成15855幢、1019万平方米的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分别占总任务数的80.4%和79%。绍兴、台州、杭州、舟山4个市已完成治理改造任务超过85%。关于农村危旧房治理,今年1月底,全省已累计排查农村房屋约517.8万户、6.53亿平米,其中疑似危房约17.74万户、面积2122万平米。省“三改一拆”办、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对淳安县等26个加快发展县的D级危房和C级危房核拨“以奖代补”鉴定补助资金 6000万元(户均补助600元)。
三是任务重。关于城中村,今年全省新开工城中村整体拆迁项目572个、14.38万户,综合整治城中村206个、4.4万户;2018年全省所有城中村都要开工,到“十三五”期末,基本完成城中村改造任务。关于城镇危旧房治理,一方面,要继续做好全面复查,在今年6月底完成排查出的危旧房治理改造任务。另一方面,要开展新增城镇危房日常解危工作,推广房屋监测防危技术,探索建立日常巡查、监控和应急处置等长效机制,全面建立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关于农村危旧房治理,要以县为责任单位做好全省农村房屋全面排查,在2月底完成农村危房的排查建档和涉及公共安全的农房鉴定工作,今年12月前完成自住D级危房和涉及公共安全的C级、D级危房治理。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其他危旧房治理,率先在全国完成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治理改造任务。
二、全省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治理的要求 一是理念要更加深化。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治理是省委提出“三个不带入”的重要前提,是“两美”、“双富”浙江的内在要求。城中村是“城市之疤”,抓住城中村改造,就抓住了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牛鼻子”,“五水共治”、环境治理、消除安全隐患、土地节约利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就有了抓手和保障。危旧房是“隐形炸弹”,尤其是农村危旧房,目前很多房子都已经进入到安全隐患期。危旧房不治理,百姓居住安全得不到保障,美丽浙江、美好生活则无从谈起的。我们要按照打造全面小康标杆省份的要求,强化内生动力、落实行动自觉,从思想上牢固确立抓好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治理工作的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是推进更加迅速。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治理任务紧迫而艰巨,一刻都不能延缓,必须只争朝夕。关于城中村改造,年初已下达了目标任务,这个是底线,整个工作必须往前赶、加油干,按照省里的统计口径,继续摸清底数。会上发的两张城中村统计表,请大家带回去再核定上报,原则上列入我们底数清单的城中村,对应国开行和农发行的资金。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今年全省城中村累计开工率要达到60%以上,希望各地抓紧摸清底数,抓紧完善方案,抓紧启动签约、腾空、拆迁改造等各项工作。关于农村危旧房治理,省里要求在2月底前完成排查鉴定,从上报情况看,一些地方排查进度较慢、质量不高,希望加强快进度、提高质量,确保按时完成排查鉴定工作。
三是措施更加有力。要与“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小城镇综合整治等做好统筹结合,精准高效地推进这项工作。城中村改造重点把好三条原则:一要以整体改造为主。综合整治主要是指景中村或传统村落。二要以货币化安置为主。提倡货币化安置或者1+X方式安置。三要做到依法规范。把握好政策,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要深入开展征迁、安置“双清”行动,不留征迁尾巴,安置好百姓,彰显政府决心。危旧房治理要做到三个全面:一要全面排查,做到一户不漏。二要全面治理,“腾、拆、修、控”各项措施并举,落实业主第一责任、政府监管责任,做到全民参与、全民治理。三要全面解危,坚持边排查、边鉴定、边治理,对D级危房和涉及公共安全的C级危房,必须第一时间实施治理改造,消除安全隐患。
四是配合更加紧密。要切实落实市、县(市、区)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要建立工作推进组织,实体化运作。重点、难点项目,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要亲自负责,加强力量统筹。在城中村改造资金方面,省“三改一拆”办、省建设厅将继续加强与国开行、农发行的工作对接,希望各地做好项目梳理打包。在土地方面,省里也在研究制订一些优惠政策。对农村危旧房,省建设厅将统筹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美丽宜居示范村、传统村落保护等政策继续重点予以保障。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政策已经延续了11年,覆盖面已远远超过中央规定的家庭收入标准。对农民异地搬迁和地质灾害治理,省农办、省国土厅2013年已出台相应政策,要抓好落实。
五是机制更加健全。要着眼长效建立健全相应机制,全面消除存量、控住增量。对农村危旧房要重点做好“三个一”:一是出台一套制度,推进《农村建房管理规定》立法,规范村庄规划设计编制,健全完善农房建设管理、施工管理和农村工匠管理等制度。二是制订一套标准,针对农民建房房屋层高、外墙、地下室建设等,制订实施带有强制性的地方标准。三是推动一个产业,探索建立农村建房产业化发展,改善农村住房质量,全面提高农民生活品质。对城镇危旧房,一要明确责任,落实好相关管理部门、业主、社区(物业)、街道(乡镇)各方责任。二要完善好机制,建立完善危旧房日常巡查登记制度、应急处置机制等,明确日常管理、分析预判、应急处置等各环节措施,做到日常管理有序、应急处置科学。三要创新管理方法,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巡查监管,引入“互联网+”、“保险+”等方式,提升动态监管效能。
六是氛围更加浓厚。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治理实实在在的好处,要制作宣传册,告诉老百姓发现防范危旧房的知识普及。要强化督查考核,将这项工作纳入省级对各市、县的年度目标考核,使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治理工作与其他重点工作一并部署、一并落实、一并推进。
一是存量大。关于城中村,据调查,全省有1642个城中村共48万户需要改造,占地面积2.32亿平米、建筑面积1.43亿平米,投资约8000亿元。关于城镇危旧房,经各地排摸,需要治理改造的城镇危旧房有19717幢,约1289万平米。关于农村危旧房,据统计,全省现有农房约700万户,按照前期摸排危房率约3.4%估算,有将近24万户的农房属危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