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区政府工作部门 > 区司法局 > 以案释法
索引号: 330411ZF220000/2017-104641 有效性:
发布单位: 区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17-08-15 09:10:01
文号: 来源: 区司法局
主题分类: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索引号: 主动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17-08-15 09:10:01
文号:
来源: 区司法局

再婚夫妻婚前协议:出轨赔偿80万元 老娘舅穿针引线,为搁浅的婚姻之舟“纠偏”

发布日期: 2017- 08- 15 09: 10 浏览次数:

“老娘舅,你们一定要帮我讨回这80万元,这是他欠我的,我们结婚前都订好协议的。”近日,柳女士气冲冲地来到洪合镇调委会申请调解。 

  为给婚姻上保险  婚前签协议承诺 

  庄先生在洪合镇做生意10多年了,事业小有成就,但婚姻生活并不美满。2006年时,年近40岁的他想在当地安家落户,准备再婚。后来经人介绍认识了同样离异的柳女士,两人相处得不错,正式确定了恋爱关系。 

  2007年,两人打算结婚。因为两人之前都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对于再婚都非常谨慎,希望这次的婚姻可以长长久久。商量之后,双方签订了一份婚前协议,两人都认为可以通过协议达到相互制约和监督的效果。 

  协议规定:如果庄先生婚后经常不回家,有外遇,就要赔偿柳女士80万元;如果柳女士做了对不起庄先生的事情,离婚时要净身出户,不得带走任何财产。 

  两人在双方父母的见证下,签订了这份协议。   

  协议难保忠诚  难逃七年之痒 

  之后两人顺利地结婚,生子。柳女士辞去了原来单位的工作,全心全意帮庄先生打理生意和照顾家庭。两人度过了7年平静的生活。可就在2014年,庄先生开始以生意比较忙、应酬多等为借口,经常不回家,这引起了柳女士的警觉。 

  柳女士通过观察和打听,了解到庄先生有了外遇,她一气之下要求跟庄先生离婚,并要求庄先生兑现80万元的赔偿承诺。 

  柳女士反复追问,庄先生承认自己有了外遇,但是不愿意赔偿80万元。之后两人就一直争吵不断。   

  调解促家庭和睦  协议最终作废 

  在柳女士叙述的过程中,老娘舅了解到,柳女士并不是真要跟庄先生离婚从而获得80万元的赔款,而是在意丈夫的出轨与不忠。 

  为帮助柳女士走出困境,老娘舅当场拨通了庄先生的电话。庄先生同样表示不想离婚,他还是很在乎妻子的,出轨是他的错,希望妻子可以原谅他。 

  老娘舅向柳女士转达了庄先生的意思,并劝她,人到了中年走在一起不容易,7年的感情并不是说离就可以离的,两人本就是再婚,再一次离婚对两人伤害都非常大,而且两人签订的“忠诚协议”概念模糊,若真要诉讼离婚,如何判定还是个问题。另外,孩子也没有成年,父母离婚肯定会对孩子的成长造成阴影。 

  最后,经过老娘舅的努力,柳女士答应,只要庄先生重新回归家庭,彻底了断外遇,而且可以当着大家的面,向她道个歉、认个错,她就原谅庄先生,婚前协议也可以作废。庄先生答应了柳女士的要求。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老娘舅有话说 

  结婚之前应该多了解,婚后应该多理解、多信任、多关爱,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持婚姻生活。选择签订婚前协议作为日后婚姻生活的保障,只要双方愿意,并没有什么不可以,但错把其作为解决婚姻问题的利器,是极不利于婚姻家庭生活的和谐美满的。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