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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411ZF220000/2017-104636 | 有效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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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区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17-08-15 09:03:14 |
文号: | 来源: | 区司法局 | |
主题分类: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索引号: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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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17-08-15 09:03:14 |
文号: | |
来源: | 区司法局 |
陈丽与黄刚十多年前结婚,女儿现已14岁,双方一直存在矛盾,无法调和,去年协议离婚,但是黄刚的居住问题一直没有解决。黄刚是上门女婿,离开这个家就没有地方可住,原先父母的家里也没有他的容身之处,因此,婚是离了,可他至今仍旧住在陈丽家里。
一方不愿出钱 一方不愿搬出
去年下半年,陈丽家正好遇到拆迁,黄刚知晓后,直接找到陈丽,要求陈丽给他买一套房子,但是陈丽坚决不同意。几个月来,双方僵持不下,一起到新塍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员听取双方叙述,站在中立的角度,尽量控制双方情绪,但是效果不佳,双方互相“翻旧账”,罗列对方缺点,争执不断,愈演愈烈,甚至演变成了两个家庭之间的争论。
“黄刚对这个家没有作出多大贡献,现在我家拆迁,造新小区,也没有他的份,他至今就拿出来4万块钱,现在居然叫我给他买一套房子,这明摆着是不可能的。”陈丽说。
而黄刚也有说法:“当时我跟你一起做生意赚的钱都放在你那儿了,我这些年一点积蓄都没存,你叫我怎么买房?反正我是买不起的,你不给我买,我就一直住在你家!什么时候解决了我的居住问题,什么时候我就搬出你家!”
“你的住宿问题为什么要我解决?看到我有钱了就赖上我,哪有这种事情,我们已经离婚了,没有任何关系。你在我家吃吃喝喝,已经完全抵掉你为这个家作出的贡献了。”陈丽不以为然。
调解员及时进行劝阻,并表示过去的已经过去了,再争论也无济于事,只是给彼此添堵而已,更加不利于调解的顺利进行。
抓住焦点问题 双方都被触动
为了避免双方继续无谓的争论,调解员采取冷处理办法,给双方一定的时间进行冷静思考,并希望双方就此次陈丽是否给黄刚买房这件事情进行协商与调解,除此之外,不要无限扩展到其他与此事无关的事情上去。
待双方调整心态后,首先,调解员表示陈丽的想法可以理解,不过,虽然双方已经协议离婚,但是拆迁时,黄刚的户口还没有迁出,表明他还是这个家庭的一分子,理应拿到自己的份额。
但同时,调解员又跟黄刚说明,根据拆迁安置的相关法律规定,陈丽家拆迁是按户计算补偿,而不是按户口补偿的。
再次,调解员对陈丽也进行劝导,毕竟两人做夫妻十几年了,哪怕没有感情,也有情分在,调解员从情感角度出发,晓之以理。
最终,在调解员法、理、情并重的解说与劝导下,陈丽与黄刚都有所触动,为了消除双方最后的一点隔阂,调解员从双方的女儿入手,劝其各退一步,双方闹得这么僵,其实受伤害最大的还是他们的女儿。
双方看到在场女儿痛苦又无奈的表情后,最终妥协,由陈丽补偿黄刚20万元,黄刚搬出陈丽家。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老娘舅有话说
拆迁安置固然能够让普通老百姓住上新房,但其中隐藏的矛盾也让人感到忧虑,家庭成员此前的感情在利益面前不断经受考验,有的一如既往,但有的却四分五裂。调解员在此希望大家在处理类似事情时,能够多从亲情的角度考虑问题,不要彻底被钱财所蒙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