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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411ZF220000/2017-104635 有效性:
发布单位: 区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17-08-15 09: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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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意外身亡获50万赔偿款 没名分的“妻儿”能不能分到一部分?

发布日期: 2017- 08- 15 09: 02 浏览次数:

“丈夫”死于一场交通事故,家属获得了50万元赔偿金,但是“妻儿”只拿到5万元。为争取到自己应得的赔偿金,“儿媳”小邱来到秀洲区洪合镇调委会申请调解。 

  “丈夫”遭车祸去世  赔偿款分配起矛盾 

  2008年初,重庆籍同乡小李和小邱结伴到洪合镇打工,异地他乡生活不易,两个年轻人朝夕相处互相照应,日久生情就走到了一起。2008年年底小邱怀孕,但因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两人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就开始同居生活,并生下了孩子。 

  2011年2月,小李和小邱回老家过年,但在这期间,年仅24岁的小李遭遇了一场交通事故,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肇事方就赔偿问题与小李家属达成了协议,一次性赔偿小李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及小李儿子的抚养费等费用共计50万元。 

  因小邱与小李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50万元的赔偿款由小李的父母领取。在领取赔偿款后,小李的父母只给了小邱5万元,之后就不愿再给“儿媳”及孙子任何款项。 

  “儿媳”争取儿子抚养费  老人怕“儿媳”携款跑路 

  2011年至今,小邱独自抚养儿子,其间多次向“公婆”讨要款项,均被拒绝。2015年1月,小邱得到的5万元赔偿款及自己的存款已所剩无几,无奈之下找到了洪合镇调委会,希望调解员能帮忙从中调解,帮助自己和儿子取得应得的款项。 

  了解情况后,调解员联系了小邱“公婆”,并约定第二日双方到镇调委会进行调解。 

  调解中,小邱“公婆”表示:事实上,他们不是不愿意把钱给小邱,只是担心如果把钱给了小邱,怕小邱带着钱,丢下孙子改嫁,剩下两个老人孤苦无依,他们将无力承担孙子的抚养事宜。儿子留下的钱是他们养老和给孙子以后的抚养费,所以他们坚决不会多给小邱一分钱。 

  小邱听了“公婆”的一席话后表示,自己绝不会拿着钱跑掉,会好好把儿子抚养成人,即使以后再嫁,也不会丢下儿子不管,一定会好好赡养“公婆”终老。 

  死亡赔偿金非遗产  调解员析法释理促和解 

  调解员见双方关系并未到难以挽回的地步,小邱对两位老人还是比较尊重的,对此调解员采用情、理、法结合开展调解。 

  调解员指出,小邱虽然未与小李领过结婚证,但为小李生儿育女,在小李不幸过世后,依然尽心抚养孩子,也未曾对两位老人不闻不问,这几年小邱过得也不容易,作为小李的父母应该懂得体谅。 

  再则,从法律上来讲,小邱请求“公婆”支付相关款项是合理的,小邱除了可以讨要儿子应得的抚养费外,也可以获取相应部分的死亡赔偿金。根据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所以权利人只能是死者近亲属。50万元赔偿款,应减去丧葬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误工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剩下的由小李的父母、妻儿分配。 

  但同时调解员也对小邱讲,年仅24岁的小李过世,对两位老人的打击是无法想象的,小邱应该考虑两位老人的情绪及日后生活。 

  最终,在调解员的多次劝解下,小邱“公婆”答应再给“儿媳”5万元,如果“儿媳”保证会抚养孙子,照顾他们终老,他们老两口并不反对她改嫁。小邱则表示愿意回家和“公婆”好好商量解决后续问题,绝不会带着儿子独自出走。 

  (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老娘舅有话说 

  本案例中,当事人小邱维护自身权益受阻最主要的因素,就是她没有与小李登记结婚。现如今,有些年轻人未达到婚嫁年龄就处于“同居”状态,这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也是对他人的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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