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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7- 06- 26 14: 46 浏览次数: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1

嘉兴钜洲塑料科技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东西主干道南侧

嘉兴钜洲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宏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征地面积13106.4m2,利用原有空置厂房进行生产,建筑面积14556.41m2,并在保持现有生产规模不增加的前提下,对现有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进行优化调整。搬迁技改后可年产体育塑料制品2000t,且原有厂址将停产,不再保留生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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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水: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粪便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接入北侧瑞银东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送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厂统一达标处理后排海。

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的粉尘与经低温等离子废气处理系统处理的丁烷和加热挤出有机废气一起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发泡挤出车间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

噪声:厂区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充分注意选择低噪声设备,对强声源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文明操作。

固废:塑料边角料及废料、不合格品和废包装材料外运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7626日至20177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827225520573-82721826; 传真:0573-82721687

通讯地址:嘉兴市秀洲大道767号秀洲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C区环保窗口,或秀洲区环保局行政许可科。邮编314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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