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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411ZF000000/2017-10478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17-01-14
文号: 来源: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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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17-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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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区司法局

秀洲区司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7-01-14 14:32:06 浏览次数:

2016年,秀洲区司法局全面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创新信息形式。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责任层层落实。根据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把政府信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了专题会议,建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牵头并明确专人负责,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健全机制,工作有序推进。为保证依法公开各项信息,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经研究确定我局同意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司法局工作职责、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责、公证、律师、法律援助等业务知识、业务范围、申办条件和办理流程、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收费标准等内容。区司法局维护好党政信息公开网、秀洲区公共法律服务网,根据需要发布司法行政政务信息和公共服务信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做好审核把关,强化保密工作,各科、室、所指定一名信息联络员,专门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对每一份在互联网上公开的信息先由各科室初选,再由分管领导把关,由办公室统一发布。至今未发生一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泄密事件。同时,结合行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局机关、司法所进一步完善政务、所务公开制度, 设立公示栏、岗位职责监督栏,公开办案人员及其工作职权、职责;增加办事透明度,不断将政务公开工作引向深入,有效地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落实。

三、整合资源,打造阳光司法格局。我局除在秀洲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信息外,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本局信息,如每月编发一期局《司法信息简报》。

一是注重网络阵地建设。为进一步发挥秀洲区公共法律服务网的平台作用,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从功能、结构、内容和形式上进行了大幅度、全方位的改版,使页面更加美观,界面架构更加合理,功能更加齐全,2016年以来日均更新3

三是注重微博阵地覆盖。构建微博聚合平台,目前已建立“秀洲司法”、“秀洲普法”及洪合司法所等8个政务微博,做到司法所微博全覆盖。微博突出时效性,强化互动性,体现专业性,安排专职管理人员及时发布信息,主动回应网民关切,根据要求做好“监测、研判、受理、处置、反馈、发布”等各项工作。

三是注重媒体阵地拓展。积极联合嘉兴日报秀洲分社,开辟秀洲司法行政工作专栏,做到每月一期专题报道;发动系统内通讯员积极向浙江法制报、嘉兴电视台南湖晚报、嘉兴在线等投稿,全半年总计在省、市等各级媒体发表400余篇稿件,着力扩大司法行政工作影响力。

2016年以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群众,加强沟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步,但离上级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信息量不够多、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有待进一步改善。我局将在新的一年里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思路,不断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制订相应措施,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以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工作稳步、健康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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