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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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6-
05-
10
0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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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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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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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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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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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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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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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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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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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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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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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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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秀圆管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电缆保护管技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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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秀洲工业园区加创路东侧(嘉兴市正园塑业有限公司一号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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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秀圆管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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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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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租用嘉兴市正园塑业有限公司一号厂房,建筑面积3000m2,并购置挤出机等生产设备,项目投产后可年产电缆保护管200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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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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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浙江嘉兴秀洲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最终送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深海排放。
废气:挤出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由低温等离子处理装置处理后于15米高空排放;一号厂房周围设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具体由相关职能部门确定);加强生产车间内的通风,并做好职工的卫生防护措施。
噪声:设备选型上充分注意选择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生产车间及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保养,文明操作。
固废:废塑料经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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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6年5月10日至2016年5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82722552、0573-82721826; 传真:0573-82721687
通讯地址:嘉兴市秀洲大道767号秀洲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C区环保窗口,或秀洲区环保局行政许可科。邮编314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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