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我局按照新《环保法》,结合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开展的工作
1、认真建立公开目录
按照依法行政和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结合新环保法要求,对现行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行政执法等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归类成33块信息类别、107个信息点,形成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出台秀洲区政务信息公开内部规定,加强专人管理,安排专门的政务信息公开管理人员,每月及时在区政务公开平台公布。
2、按时完成月度公开
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每月20日左右在秀洲区党政信息网和中国秀洲-政府信息公开网、秀洲区阳光工程网同步公开行政审批和验收、行政处罚和群众信访处理相关信息,并且不定期公开排污收费情况。2015年以来,共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企业170多家,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企业30家,行政处罚企业130多家,环境信访投诉180多件,排污权交易费20家。
3、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将平时出台的文件、工作计划、工作动态等及时公开,2015年以来,共在秀洲区党务公开网及时更新领导班子,及时公布政策文件45条,法律法规23条,环境标准94条,热点专题30条等等。另外,在秀洲区阳光工程网上及时公开通知公告、动态信息等相关信息。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继续全面做好公开工作。
我局将认真进行查漏补缺,做好整改工作,将未公开的事项经整理完善后及时公开,真正做到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接受公众监督。
2、建立完善长效管理制度。
为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我局将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将相关任务落实到责任科室和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