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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秀洲区统计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 2016- 12- 20 10: 2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秀洲区统计局

一、总体要求

2016年,全区统计稽查工作要结合国家统计局“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贯彻省、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统计局法制工作重点要求,结合秀洲实际,在“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省、市统计调查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主动适应新常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稽查工作,通过统计稽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进一步树立统计法律权威。将统计稽查与法制宣传、业务指导有机结合起来,同时建立统计执法检查单位回访制度,切实保障全区统计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稽查对象

2015年以来未被检查过或者涉嫌统计违法问题的地区、部门和统计调查单位都属于稽查范围。重点稽查:

(一)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在做好常规性统计稽查的同时,结合“一套表”的实施、名录库建设等工作,重点突出对联网直报企业执行“四条红线”、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二)围绕统计业务工作的拓展,进一步加强投资、服务业、能源、名录库等重点领域的统计稽查;积极探索对中、小、微企业的统计稽查。

(三)围绕统计基础建设和当前统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对下级政府统计部门、同级行业主管部门的统计巡查。

三、稽查内容

(一)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嘉兴市统计管理办法》、依法开展统计调查和完成各项统计工作任务情况。

(二)各专业贯彻执行统计制度方法情况。

(三)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机构设置、统计人员配备、统计台账、原始统计记录设置等)。

(四)统计资料报送的及时性、真实性及完整性。

(五)回访镇(街道)辖区内已执法检查企业2家以上,查看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四、稽查数量

(一)统计巡查:

巡查1个镇级统计信息中心和1个区级机关部门统计工作并稽查该镇、部门所辖下属若干基层单位。

(二)统计稽查:

全区统计稽查单位数量35家,涉及工业、工价、能源、固定资产投资、科技、房地产、服务业、贸易、劳动工资等统计专业。

五、稽查时间

稽查时间为4月至9月,各稽查组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安排稽查单位及时间,对日常工作中发现问题严重的单位随时组织稽查,月底前上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筹安排。

六、稽查组及成员

2016年统计稽查共分四个稽查组,第一稽查组(金、王顺飞、马龙杰、袁雪尘、张琴)组长金,第二稽查组(钱泳、赵敏、顾菁、黄蓉、邵因为)组长钱泳,第三稽查组(邬雯君、吴华荣、潘跃军、楼杲)组长邬雯君,第四稽查组(赖榕、朱晨晨、林舒洁、顾滢涔)组长赖榕。

七、稽查的方式和具体对象

统计稽查组由各科室负责人分别担任组长,成员从局内统计执法检查员中选调,具体负责经常性的统计稽查工作;法制科在业务上负责组织协调及其他相关工作。

统计稽查以现场稽查为主,特殊情况下,可要求稽查对象报送资料进行稽查。

专项的、重点的、领导交办的、部门移交的和群众举报有线索的统计稽查,由局执法大队负责牵头、专业科室配合开展稽查工作;如遇全省、全市统计执法大检查,则与相应检查相结合。

统计稽查具体对象由局内各专业统计人员经排摸后提供,具体由稽查组长和专业统计人员商定,经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实施。

八、稽查的工作程序

统计稽查实行局领导牵头、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全员参与、局执法大队具体协调,由各稽查组按法定程序进行的工作机制:

(一)对统计单位进行稽查时,要提前发出《统计稽查通知书》。

(二)被稽查单位为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区、区级部门所属的,则应事先告知所属统计部门,请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区统计信息中心、王江泾镇统计分局和有关部门协助做好有关稽查工作。

(三)对统计单位进行稽查时,都必须填写《统计稽查现场检查笔录》和《统计稽查单位基本情况表》。

(四)稽查处理

1.稽查中没有发现问题的单位,向被稽查单位以书面形式出具《统计稽查结论书》;

2.对发现的一般问题,告知查出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要求,发统一法律文书《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3.对统计稽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认为够立案条件的,必须填写当事人询问笔录,如当事人不在,必须填写相关人员(2人以上)询问笔录,稽查结束后,应在一周内及时写出客观、真实、明确的稽查报告;提出立案要求,填写立案审批表,并提供详细的调查证据材料。材料包括:

1)统计部门印发的统计报表制度和调查文件、指标解释、填报说明;

2)统计部门印发的培训通知和讲义以及有关会议的签到记录;

3)单位平时上报的报表和报表数据质量记录;

4)与案件处理有关的调查笔录、谈话记录;

5)各类不真实或者不完整和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原始凭证原件或复印件(要求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九、有关要求

实施统计稽查,是全区政府统计部门推行依法统计的一项重要举措,对维护统计工作秩序、树立统计信誉、打造诚信统计具有重大意义。各镇(街道)和局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在稽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循稽查程序,严肃稽查工作纪律,并主动做好统计法制宣传和业务指导工作。在查处各类统计违法案件过程中,要严格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和适用法律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