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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秀洲区教文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发布日期: 2016- 12- 20 16: 3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秀洲区教文体局

嘉兴市秀洲区教文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

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我国法治宣传教育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对于全面提升教文体系统广大干部、师生园工、文体企业及经营者的法律素养,对于进一步提高法治水平,服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障我区“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部署要求,结合教文体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全面深化法治秀洲建设新要求,深入开展教文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增强全区教文体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为顺利实施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打造现代化田园新秀洲升级版,办好人民满意教文体事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教文体系统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载体和形式不断丰富创新,青少年法治教育实效性和针对性进一步提升,广大师生员工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教文体行政管理人员依法管理意识和能力持续强化,文体企业及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进一步提高。为促进教文体事业科学发展,顺利实施秀洲区“十三五”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夯实法治基础。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秀洲区“十三五”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积极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服务于打造现代化田园新秀洲升级版,安排和落实好各项普法工作,为教文体改革发展提供法制支撑。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运用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把对青少年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作为重中之重,注重增强青少年法治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切实维护青少年学生和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和需求,科学设计教文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目标内容和方法途径,分类精准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深入开展参与式、实践式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实际成效评判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以用法促进学法、普法与法治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教文体行政管理、教育教学活动和文体事业发展中,强化法治理念、推进法治实践,切实增强教育、文化、体育系统依法治理能力。

——坚持开拓创新,注重实效。总结经验,把握教文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更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有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系列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重要部署,推动全社会深入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深刻领会讲话中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深入学习宣传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建设的重要精神,宣传法制建设生动实践,增强全社会参与秀洲法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教文体系统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健全完善宪法日教育仪式和内容,不断提高教文体系统的宪法意识。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环保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我区及本系统“十三五”规划确定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大力宣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五水五气共治、三改一拆、互联网经济等相关法律法规,助力我区经济平稳运行。大力宣传宗教、消防、禁毒、食品药品安全、国家安全、妇女儿童、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助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创造美好生活。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引导全系统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依法用权等基本法治理念,做到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在全区教文体系统党员中切实加强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积极利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载体,充分发挥各类廉政、法纪、革命传统等教育基地的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结合秀洲特色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文化引领、法治融入,培育法治理念,倡导法治生活,努力在全系统营造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法治文化氛围。各学校要紧密结合所在区域的人文环境和地区治安状况,关注校内外学生身边的法律热点事件,通过学校班团队课、思想品德教育课堂、校园广播、校园宣传栏及标语、法制宣传演讲比赛及表演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美德,把法治文化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平等自由意识、权利义务观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等理念,渗透到学生行为规则、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当中,营造体现法治精神的校园文化氛围。各学校要充分发挥教育系统的独特优势,统筹安排,深入开展法律进进校园、进家庭等活动。组织开展《流动大舞台法治宣传浙江行》等巡演,把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群众文化生活与休闲娱乐之中。

(五)深入提升依法治理水平以宣传贯彻实施《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为重点,大力推进教育系统依法治教。积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全面完成学校章程建设,发挥章程在学校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开展依法治教示范校的创建,将法治知识普及、法治观念养成与法治实践进展紧密关联。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普法宣传、依法治理方面的作用。大力推进各类学校依法治校,健全校内民主管理体制,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完善权益保护和救济机制。学习宣传文化、体育市场及文物、非遗保护各类政策法规,学习宣传工会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使依法治理水平更上一个台阶。

三、工作举措

(一)强化教文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

——抓好教文体行政部门人员的日常学法用法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要将法治教育纳入机关人员培训总体规划,在各类培训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要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机关人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领导干部要在全面推进法治秀洲建设中发挥“关键少数”作用,自觉践行“四个带头”,做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学法活动每年2次以上。创造条件组织开展法治微课、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治研讨等活动,法治专题培训或讲座每年1期以上。

——加强学校管理团队的法治宣传教育。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提升学校依法治校能力的要求,大力加强学校管理团队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要培养具有法治思维和擅于运用法治方式管理学校的管理者,并起到带动和示范作用,不断提升学校管理团队的法律素质。把校长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治校能力纳入任职考核内容。

——做好广大教师的法治宣传教育。紧密结合学校依法治理需要,贴近教师工作生活实际,有针对性地宣传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其依法治教主力军作用,不断提高教师依法参与学校管理、依法维护自身和学生合法权益等依法治教能力。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师培训计划,通过专题培训、报告会、研讨会、参观考察等多种方式,确保中小学教师每年接受一定课时的法治教育培训。要积极组织开展教师法治知识竞赛、法治教学观摩、法治演讲等活动,提升教师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专门从事法治教育教学的教师,要组织参加专门培训,提高其对法治理念、法律意识的理解与掌握程度,不断提高法治教育质量。实施法治教师培养工程,在七五期间遴选和培养一批优秀青少年法治教育名师。全面推行育人导师制和一岗双责制,让教师成为学生的学业导师、行为导师、精神导师、人生导师。

  (二)强化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

——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主渠道作用。各学校要紧紧抓住课堂教育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切实做好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后学校法治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的落实,在义务教育阶段开设好“道德与法治”国家课程,探索在地方教材和校本课程中增加法治教育内容,在有关学科课程、学校活动和文化建设中有机融入法育理念和法治教育内容。充分尊重青少年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引导在中小学成立学生法治社团、兴趣小组,在法治社会实践中激发青少年学法兴趣,培育法治信仰。要积极尝试和探索将法治素养和法治实践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途径和方法。要将学生法治教育纳入教育督导的范围,探索建立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考核评价体系。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教育活动。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开学第一课、宪法日、班队会、社会实践、毕业仪式等重要节点,开展主题鲜明、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法治宣讲活动。结合学生认知特点,举办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夏令营等活动,结合安全、禁毒、国防和防止学生欺凌等专题教育,增强学生法治意识。各学校每学期要举办一次法治讲座,开展一次法治实践活动。鼓励学生参与学校管理服务活动和社会公共事务,提高学生的公民意识和法律应用能力。

——合理拓展法制教育外延。要加强对留守儿童、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的法治教育与服务。以法治夏令营、新二代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等为载体,加强新居民未成年子女的法治宣传教育。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机制。大力开展积极健康的文体活动,把青少年的精力和兴趣引导到正能量的活动上来。

(三)不断创新丰富法治教育资源

——加快推进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各学校要以相对集中的方式为区域内中小学校提供法治教育服务和支持。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建设,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积极整合和动员社会力量,力争到2020年,至少建有一个以上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加强兼职法治教育队伍建设。要探索建立从司法、消防、公安、医护、环保等部门聘请兼职法治教育教师的制度,进一步增加法治教育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内容。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角色优势,不断提高教育普法水平。

   ——探索和建立公益普法制度。要面向社会各界,积极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努力为教文体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广泛运用互联网、手持阅读器、手机阅读平台等多种传播媒介,努力打造法治宣传教育的优秀品牌。加强与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的互联互通,推动优质法治教育资源的共享。积极探索通过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传播载体,精心创作法治类图文、音频、微视频等法治宣传作品,让广大师生在寓教于乐中接受法治熏陶。积极利用家长学校、社区学院等途径,向家长宣传依法治校、青少年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向社会广泛宣传尊师重教、优先发展教育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

(四)积极开展依法治理和创建活动。

——提高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能力。要按照法定的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明确职能权限与责任,推进简政放权,提高服务效率,提升监管水平。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要求,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教文体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教文体领域信息公开。

——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各学校要以章程为统领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积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大力推进学校依章程自主办学,健全章程核准后的执行和监督评价机制,按照章程规定健全校内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依法明确、合理界定学校内部不同事务的决策权,健全决策机构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不断提升学校的依法治理水平。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通过购买服务、合作共建等方式,全面建法律顾问制度,中小学校可视情况联合聘请法律顾问。局每年将对各学校依法治校推进情况进行评估与考核,深入推进法治校园创建活动。

——加强对监管、服务对象的法制宣传。鼓励创作宣传法治理念的文艺作品,适时举办廉政文化展览,借助总分馆体系注重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的法治信息资源共享。引导文化企业和文化经营者学习与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严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合同法律制度、财会税收制度,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依法监管。宣传知识产权保护、各项优惠政策等,营造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的氛围。

四、工作步骤与安排

“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第四季度):各学校(单位)要根据本《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12月至2020年上半年):各学校(单位)依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规划全面贯彻实施,每年要有宣传教育工作总结。各学校在每年1月上旬前,将本校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上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报局办公室。局每年对学校(单位)的法制教育进行年度考核。

考核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各学校(单位)全面总结“七五”期间的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对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做好查漏补缺和总结工作。局将对学校(单位)“七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考核验收和评比。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文化体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局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由办公室、教育科、文化科、体育科、市场管理科、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等主要负责人组成,统筹协调、领导、指导局机关和全区教文体系统的普法工作,同时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等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各学校(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成立本单位的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并指定专门科室或专人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和深刻理解普法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法治宣传教育,特别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学生普法,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落实好法制教育经费保障,保证教育活动正常开展。

2.完善工作机制。要根据行业特点和不同对象的法律需求开展普法教育,区别对待、分类指导,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要主动与综治、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吸纳和利用其他领域的普法资源为我所用,共同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使法制校长等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查找短板,解决问题,积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信息宣传报道,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

3.强化考核表彰。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评估机制,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对学校(单位)的年度工作考核范围,将学校的依法治校实绩纳入校长任期考核。探索通过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评价教育普法工作的实效,为改进普法工作提供决策依据。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认真开展“七五”法治宣传教育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扬工作,并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

抄送:市教育局,区人大教科文卫民侨工委,区政府法制办                                                  

嘉兴市秀洲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6年12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