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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411ZF000000/2016-10478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16-01-29
文号: 来源: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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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1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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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区司法局

秀洲区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6-01-29 16:40:34 浏览次数:

2015年,秀洲区司法局根据《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创新信息形式。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责任层层落实。根据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把政府信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了专题会议,建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牵头并明确专人负责,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健全机制,工作有序推进。为保证依法公开各项信息,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经研究确定我局同意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司法局工作职责、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责、公证、律师、法律援助等业务知识、业务范围、申办条件和办理流程、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收费标准等内容。重建秀洲区司法行政网,建立门户网站、普法网、公共法律服务网,根据需要发布司法行政政务信息和公共服务信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添加更多在线咨询、在线交流平台,方便群众准确无误获得咨询做好审核把关,强化保密工作,各科、室、所指定一名信息联络员,专门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对每一份在互联网上公开的信息先由各科室初选,再由分管领导把关,由办公室统一发布。至今未发生一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泄密事件。同时,结合行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局机关、司法所进一步完善政务、所务公开制度,设立公示栏、岗位职责监督栏,公开办案人员及其工作职权、职责;增加办事透明度,不断将政务公开工作引向深入,有效地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落实。

三、整合资源,打造阳光司法格局。我局除在秀洲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信息外,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本局信息,如每月编发一期局《司法信息简报》。

一是注重网络阵地建设。为进一步发挥秀洲区公共法律服务网等三个网络平台作用,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从功能、结构、内容和形式上进行了大幅度、全方位的改版,使页面更加美观,界面架构更加合理,功能更加齐全,2015年以来日均更新5

二是注重新媒体阵地覆盖。构建微博聚合平台,目前已建立“秀洲司法”、“秀洲普法”及洪合司法所等8个政务微博,做到司法所微博全覆盖,每一个微博均安排专职管理人员及时发布信息,主动回应网民关切,根据要求做好“监测、研判、受理、处置、反馈、发布”等各项工作。建立“秀洲普法”公众微信号,每个工作日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向用户发布高质量的秀洲要闻、法律资讯、以案说法、法律常识、图说世像等内容,自2014年开通以来,共发布了360余期。

三是注重媒体阵地拓展。积极联合嘉兴日报秀洲分社,参与建设政法天地专版,及时发布司法行政工作情况、特色工作等;与南湖晚报合作,承办“老娘舅”专版,不定时发布全区有代表性的调解案例,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参考;发动系统内通讯员积极向浙江法制报、嘉兴电视台、嘉兴在线等投稿,全年总计在省、市等各级媒体发表390余篇稿件,着力扩大司法行政工作影响力,形成“报纸有文、空中有声、路上有影”的良好宣传氛围。

2015年以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群众,加强沟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步,但离上级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信息量不够多、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有待进一步改善。我局将在新的一年里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思路,不断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制订相应措施,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以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工作稳步、健康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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