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部门
索引号: 330411ZF000000/2012-15848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2-02-25
文号: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 主动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2-02-25
文号: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秀洲区公安分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12-02-25 08:50:58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秀洲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的通知》精神,特编制2011年嘉兴市秀洲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公布在《嘉兴市公安局秀洲区分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联系地址:嘉兴市洪兴西路1593号;联系电话: 0573-82720772,(传真):0573-82711076。

一、概述

2011年,秀洲区公安分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严格执行、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作为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之一。区委常委、公安局长高海忠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成百姓了解、监督公安工作的重要平台。

一是制定出台了《秀洲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规定》中分清了职责,详细规定了局公开办的职责、局属各单位的职责,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录台帐报送制度、季度通报制度,加强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

二是根据区政府政务公开会议部署和《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公开工作规范》要求,分局成立了政务警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制定了《秀洲区公安分局政务警务公开工作规范》,对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及监督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

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提高数据采集的便捷性和准确性,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统一部署,分局将局门户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后台及数据迁移至中国秀洲门户网站,提升了政府信息有效公开和便捷服务的水平。

四是严格执行《秀洲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主要类别情况

2011年12月31日市公安局共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业务统计数据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行政许可的事项及办理、教育政策及措施、业务工作类及人事信息等。内容涉及交通管理、户籍管理、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边防管理、监所管理、消防管理、禁毒管理、法制管理及综合管理等十多种业务类型。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五种形式:一是互联网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网站上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了5种检索功能,能够方便迅捷的查询相关信息。二是举行新闻发布,2011年度分局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1场,对涉及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重点任务、重大决策进行解读并通报执行进展情况。三是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纸质、电子文档报送区档案局,由档案局在区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查阅场所,方便群众查阅。四是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五是分局设立网上办事大厅和区政府门户网站上的网上依申请公开受理平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分局年内共收到公民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办理情况如下:4条申请属于区政府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分局引导申请人直接在网上查询;4条申请的信息经分局保密审查后予以部分公开;3条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本机关政府信息,建议向相关部门申请;3条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范畴,建议通过其他渠道解决问题;1条申请内容不清晰,要求更正补充后重新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分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分局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问题

一是目前分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偏少并且还是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

二是一些单位的领导和民警在制作公文时不能准确界定公开属性,导致公开力度不够。

三是一些群众混淆了依申请公开与投诉、申告、举报、咨询的区别,提出了与政府信息公开无关的申请;有的群众申请人信息、联系地址提供不准确,导致答复意见无法及时送达申请人手中。

七、改进措施

一是通过分局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意见箱栏目,对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征集社会评议意见和建议,据此采取措施补缺补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开展业务学习、组织专题培训、加强日常指导等途径,进一步增强局属各单位领导和民警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度和民警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宣传使群众能正确行使好权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

八、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